女子“赴”婚宴伺机窃取红包


  热闹喜庆的婚宴中,却有一双“黑手”伸向新人的财物。日前,电白法院依法审结该起盗窃案,依法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一年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
  2020年12月16日,王某在微信朋友圈看到有人发布婚宴的照片,就想去该婚宴现场盗窃。当天18时许,王某驾驶小车来到婚宴现场,正值新人举行婚礼仪式,王某伺机进入被害人温某与林某的家中,趁无人之际,在三楼新人房间衣柜中的一个手提包里,搜到两个大礼金红包和若干个小红包,现金总额共计49500元。得手后,王某驾车逃跑,并将盗窃的全部现金存入其银行账户。2021年1月4日,公安机关将王某抓获归案,并将49500元发还给被害人。
  电白法院认为,被告人王某入户盗窃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记者谢力忠 通讯员邱少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