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售“三无产品”被判“退一赔十”


  日前,高州法院审结了网售“三无产品”销售者责任纠纷案,一审判决被告石某退还货款1176元,并十倍赔偿原告卢某的损失11760元。
  卢某通过会员账号在石某经营的淘宝店订购了“某牌子纯中药安神助眠改善顽固性严重失眠特效睡觉神器助眠茶”12件合计1176元。卢某收到货物后,打开发现产品包装上标注为“某灵芝安神茶”。卢某服用后出现头晕等症状,便怀疑被告的产品的安全性,经查看双方交易快照的宝贝详情,发现该产品主要成分含有破壁灵芝孢子粉。同时,卢某了解到该产品生产许可编号是冒用的,产品没有生产厂家,没有《食品生产许可证》和《经营许可证》,也没有生产日期、保质期等相关的信息。为此,卢某便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卢某购买到的产品,实际就是“某灵芝安神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破壁灵芝孢子粉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卫办食品函〔2014〕xxx号)]的规定,该产品主要成分含有的破壁灵芝孢子粉,缺乏长期食用历史且已作为药物使用,不宜作为普通食品原料。同时,被告石某卖给原告的产品,没有生产厂家,也没有生产日期、保质期等相关的信息,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遂作出上述判决。
  记者 杨珮珮 通讯员莫舒吴海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