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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充男友身份借钱
一女子犯诈骗罪获刑
广西一女子郭某利用男友的微信并以男友的名义向其亲友借钱被检察院提起公诉。日前,电白法院依法审结该案,判决被告人郭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被告人郭某和吴某是男女朋友关系。2019年6月至7月期间,郭某通过吴某的手机微信,冒充吴某本人向吴某的亲友冯某等4人分别借款5次,合计诈骗了吴某亲友24000元。
案发后,被告人郭某家属全额退赔了4名被害人经济损失,吴某出具谅解书对郭某表示谅解。
电白法院认为,被告人郭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财物人民币2400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应予刑罚。被告人郭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当庭自愿认罪,依法可以从轻处罚;郭某家属代郭某退赔了被害人的全部经济损失,取得吴某的谅解,可以对郭某酌定从轻处罚综上所述,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记者杨珮珮 通讯员谭连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