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力构建多元解纷新格局

高州法院以案释法“零距离”司法惠民显成效


  “远程旁听庭审,给我们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大大增强了群众的依法维权意识。”7月8日,高州法院依法公开宣判了一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鉴于被告人卢某明已全部支付所拖欠的工人工资,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庭审当天,法院邀请6名省、市两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应邀到庭旁听庭审,并组织该市28个镇(街)的综治办、派出所、司法所、人社所等部门负责人及企业经营者等500多人在各镇(街)司法惠民服务中心通过实时连线方式旁听了庭审直播。庭审结束后,各镇(街)干部群众纷纷给予高度评价。
  此前,高州法院充分发挥执行联动机制作用,联合公安及石鼓镇村两级干部约130人,依法对一起返还原物纠纷案件进行强制执行。为认真做好思想引导工作,法院执行干警先后3次通过石鼓镇司法惠民服务中心,组织被执行人石鼓镇某村的村民代表进行释法教育,并通过观看“拒执罪”典型案例等方式,加大执行震慑和以案普法力度,最大限度降低村民对执行工作的抵触情绪,为顺利开展执行打下了良好基础。由于前期普法宣传效果明显,该案在没有遭到任何阻挠的情况下,仅用时20分钟便将1台被该村扣押近7年的推土机顺利交还给申请执行人,案件得以顺利执结。
  小到邻里矛盾,大到企业纠纷,高州法院依托司法惠民服务中心,还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到场见证、参与调解,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独特作用,及时调处基层矛盾,累计化解各类诉前纠纷105件。原告黄某将其承包土地上的猪场转让给被告刘某经营,在接收猪场并支付大部分价款后,尚欠原告转让款35万元未付,经多次催收未果后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案件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考虑到案情较为复杂,且牵涉到第三人某农场,遂邀请熟悉群众工作的人大代表龚艳红、覃惠玲参与调解,从合作诚信、相关法律法规、违约法律后果等多方面切入,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及第三人在司法惠民服务中心商讨调解方案,原、被告当场签订了调解协议。
  2019年10月以来,高州市针对地域辽阔、人口众多、山区交通不便的特点,在全市创新设立35个司法惠民服务中心,形成市、镇、村及重点行业全覆盖的司法惠民服务网络,即市级中心1个(设在高州法院),镇级中心28个,村级中心3个(分别设在新垌镇长流村、东岸镇方垌村和根子镇元坝村),行业性中心3个(分别设在总工会、信访局和交警大队)。司法惠民服务中心充分发挥“治未病-法治宣传、看门诊-诉前化解、看专科-便捷诉讼、重警示-以案释法”四大功能,为群众提供家门口的便捷高效司法服务,增强群众法律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
  高州市司法惠民服务中心通过诉前联调、巡回审判、以案释法等方式,在诉前化解了一大批矛盾纠纷,有效减少法院收案数量。今年1-6月,高州法院受理各类案件5115件,同比下降11.07%;高州市司法惠民服务中心累计接待群众咨询2900多人次,化解各类诉前纠纷635件,司法确认528件,解决诉讼标的3600多万元,为服务基层社会治理和乡村振兴,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作出了积极贡献。
  记者陈牧云 通讯员陈志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