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导致房屋租赁纷争

法院悉心调解助力双赢


  日前,化州法院成功调解一宗涉疫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为承租人降租减租,为出租人当场拿回被拖欠租金,使双方当事人实现了共赢。
  2019年4月,化州T村委会与高某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将其位于某镇圩上房屋的一层商铺以及三、四、五层出租给高某使用,租期为2019年8月至2029年8月,前五年每年租金23万元,后五年每年租金27.6万元。签订合同后,高某支付了押金5万元和第一年租金23万元给T村委会。
  高某将房屋用于经营餐饮及旅业,谁知受新冠疫情影响,生意冷淡,回笼资金困难,希望T村委会能降低房屋租金未果,故一直拖欠租金至今。随后,T村委会以高某拖欠租金为由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租赁合同,高某退还房屋并支付拖欠租金23万元及违约金4.6万元,没收押金5万元。
  化州法院受理后,经承办法官调查发现,高某是T村委会辖下的村民,其确因疫情影响资金回笼困难,即使案件判决也会存在难以执行的问题。为此,承办法官多次与双方当事人进行“面对面,背靠背”的交流,分别向双方解释民法典的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以及不可抗力等方面的“法”,力促双方能继续履行合同,实现共赢。在承办法官的不懈努力下,双方最终达成和解协议:T村委会同意将前五年租金降为每年16万元,后五年的租金降为每年19.2万元,并减免三个月租金,且同意放弃追究高某的违约责任。
  达成协议后,高某当场将拖欠租金21万元交付给T村委会,双方当事人均对法官耐心调解表示感谢,并感叹:“这次调解,真是实现双方共赢。”记者 陈牧云 通讯员 王汝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