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多次盗窃难逃法网


  男子李某多次窜至同一小区实施盗窃,所得财物共计4万余元。近日,茂南法院依法对该起盗窃案作出一审判决。
  李某曾因犯罪被判处刑罚。刑满释放后,李某从事房产中介工作。因工作需要经常出入茂名各小区,李某对各小区的内部结构比较熟悉。为了发“横财”,李某故态复萌,产生了入室盗窃的想法,并选定了茂名某小区为作案目标。
  2020年7月22日,李某窜到该小区撬坏一住宅的门锁,将户主梁某的金银首饰和现金偷走。2020年底至2021年3月,李某又先后4次进入该小区的不同住宅进行盗窃。据了解,李某5次实施盗窃所盗走的首饰和现金共计价值42814元。
  户主们回家后发现财物被盗,遂向公安机关报案。民警对案件展开缜密侦查,于2021年4月将李某抓获归案。
  法院认为,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入户盗窃他人财物,盗窃财物合计价值人民币42814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李某是累犯,依法应当对其从重处罚。据此,法院依法作出一审判决,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二年十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记者张伍通讯员陈依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