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力化纠纷 温情促调解

信宜市人民法院朱砂人民法庭法官巡回审理一起离婚纠纷案


巡回审判庭审现场

  为积极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近日,信宜市人民法院朱砂人民法庭法官来到朱砂镇加塘村,巡回审理一起离婚纠纷案。
  该案原告岑某认为夫妻感情破裂,于2020年3月起诉离婚,后经家人劝说,当月申请撤回起诉。同年10月,岑某再次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提起离婚诉讼,信宜市人民法院经审理于2020年11月依法作出判决:不准原告岑某与被告罗某离婚。2021年12月,岑某又提起了离婚诉讼,承办法官多次电话沟通,岑某均未能改变心意。
  临近开庭时,被告罗某因驾驶摩托车摔伤右腿,行动不便,经征得原、被告双方同意,承办法官决定将庭审开到岑某与罗某家中。庭前,承办法官分别对双方的两个婚生子女进行询问,细心了解孩子对父母离婚诉讼的看法,引导孩子正确看待父母离婚的问题。看到孩子因为父母离婚泣不成声,承办法官耐心劝慰,对其进行心理疏导,尽量减少父母离异对未成年人成长的影响。
  庭审过程中,被告罗某看到妻子离婚的态度坚决,且考虑到夫妻感情确实难以维系,为免对孩子造成更大的影响,便同意了岑某的离婚请求。随后,法官结合当事人实际情况,就子女抚养权归属和财产分割问题征求双方意见,提出解决方案,双方均表示认可,并在调解协议上签字,岑某当场支付了财产分割后应付的款项。(万彩凤林丹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