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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贯彻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
形成新型工农城乡关系
宋秀波
在“十三五”阶段,我国脱贫攻坚成果举世瞩目:五千五百七十五万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粮食年产量连续五年稳定在一万三千亿斤以上。但是,农业基础还不稳固,城乡区域发展和收入分配差距较大,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在农村依然突出。十九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提出,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强化以工补农、以城带乡,推动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协调发展、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
形成新型工农城乡关系,首先要重塑城乡关系。《建议》强调,把乡村建设摆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位置。对标国家现代化目标,2018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已明确了乡村振兴的阶段目标:到2020年,乡村振兴取得重要进展,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基本形成;到2035年,乡村振兴取得决定性进展,农业农村现代化基本实现;到2050年,乡村全面振兴,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全面实现。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最根本的目标是“重塑城乡关系”,通过农业农村现代化实现城乡融合发展,改变城乡要素流动不畅、城乡产业发展脱节、公共资源配置不平衡等问题,最终推动国家现代化进程。
要将整体谋划与分类施策相结合。既围绕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建设目标,结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之后乡村振兴与新型城镇化发展的新趋势、新要求,在城乡要素流动、公共服务资源配置、城乡基础设施、一二三产业等重点领域加快构建两者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又考虑区域的差异性和发展走势分化特征,避免走乡村振兴和城镇化融合发展的固定“模式”,进一步细化发展导向,分类指导、有序推进乡村振兴与新型城镇化高质量融合发展。
要打造试点,发挥示范作用。可选择基础较好、条件较为成熟的代表性地区,作为乡村振兴与新型城镇化融合发展的试点,适当赋予其在城乡间“人地钱”要素流动、公共服务等领域先行先试的权利和政策,建设并完善城乡要素自由流动的体制机制,待发展到一定程度再总结提炼经验做法进行渐进式的复制或推广。尤其是可依托特色小镇或现代农业产业园区打造产业协同发展平台,促进产业融合和集聚发展。
要构建城乡现代产业体系。产业发展是持续提升城乡居民生活水平的根本之路。构建城乡现代产业体系,需深化供给侧改革,优化城乡产业空间布局,既创新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推广机制,加快新科技成果在农业中的应用,提升农业发展创新力和市场适应力,又增强城镇对乡村产业发展的辐射带动作用,延长产业链、提升价值链、完善利益链,推动城乡之间经济大循环,加快城乡现代产业高质量发展。
要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乡村目前在民生领域的欠账还很多,亟须围绕农民所关心的教育、医疗卫生、社保、养老、出行等重大问题,加快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一体化进程。一方面,要优化城乡教育资源配置,增强城镇医疗卫生设施的辐射能力,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另一方面,应推进城镇重要市政公用设施向农村延伸,分级分类投入物资加强乡村地区基本生产生活设施的建设与维护。
要协同推进城乡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直接关系到城乡居民能否安居乐业、社会能否安定有序。我们应强化城乡基层党组织领导作用,发挥群众参与治理主体作用,加快构建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治理体系和长效机制,协同推进城乡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为“十四五”乃至更长一段时期的发展掣画了美好蓝图。我们要坚持好“三农”“重中之重”的地位,优先发展农业农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三农”力量。(作者系市委党校市情研究中心讲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