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商品起纠纷

茂南法官微信调解促和谐


  近日,茂南法院法官成功通过微信调解一起因网购商品产生纠纷的案件,促使原被告双方达成和解并当即履行,随后原告撤回起诉,该案件得到完满解决。
  今年2月27日,原告袁某通过网络购物平台向河北某公司订购一台价格为5000元的机械,双方约定袁某先支付订金1000元,货到验收合格后支付余款4000元。机械邮寄到茂名后,袁某验收却发现该产品与其订购的产品型号不符。袁某多次与该公司联系,要求更换产品,但均没有解决问题。袁某遂一纸诉状将该公司诉至茂南法院,要求该公司退还订金并赔偿损失。
  因本案双方当事人地处粤冀两省,为减少当事人讼累,主审法官在开庭之前分别致电原告袁某与被告的法定代表人孙某,了解案件的详细情况,听取双方的意见,争取妥善解决本案纠纷。袁某表示,只要对方退还订金并承担本案诉讼费用,其可以不要求对方赔偿损失。孙某也同意袁某的条件,但要求袁某先撤回起诉,其再退还订金给袁某。但袁某担心撤诉后,孙某不守承诺,因此坚持要求孙某先退款;孙某又表示其也担心退款后,袁某不同意撤诉而坚持要求其赔偿损失,双方为此僵持不下。
  看到双方均有调解意愿,只是缺乏对对方的信任而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主审法官决定通过微信的方式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并通过微信聊天记录固化调解过程。法官遂建立了微信群,使原被告双方在有法官参与的情况下表达自己的意愿。在法官的见证下,双方在微信群里很快达成一致意见,孙某当即通过微信转账向袁某退还了款项。袁某随后撤回了起诉,本案顺利解决了双方的纠纷。
  记者张伍
  通讯员潘思洁程燕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