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海洋与渔业环境质量总体良好


自2004年以来,我市海洋与渔业主管部门切实履行海洋环境监督管理的职责,加强海洋环境监测评价体系建设,提高监测评价能力和水平,做好我市管辖海域环境质量现状和趋势监测、海洋功能区监测、入海污染源监测、海洋环境灾害及突发事件等的监测评价工作,每年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及茂名市政府赋予的职责,编制发布全市海洋环境质量公报。 去年,在全市近岸海域布设各类监测站位共63个,监测项目覆盖水文气象、水环境、沉积环境和海洋生态等共56项。监测结果显示我市近岸海域海水水质总体良好,主要污染物是活性磷酸盐、石油类和化学耗氧量,局部受污染海域主要集中在水东湾的西、北区海域。近岸海域的海洋沉积物质量基本保持良好,个别区域主要污染物是石油类、锌和铜,沉积物污染的综合潜在生态风险低。近岸海域海洋生物质量基本保持良好,个别区域生物的主要污染物是石油烃、锌和铅。 海滩上的垃圾主要来源于人为丢弃的陆源垃圾,多为木制品类、聚苯乙烯塑料泡沫类和塑料类;监测区海面漂浮垃圾较少。 下一步加强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的五项工作:1、强化环境综合整治,合理规划用海项目,集约用海,尽可能减少对海洋资源环境的破坏;2、推进结构减排、工程减排,进一步推进污水处理厂等环保基础设施建设;3、深入推进水东湾海域等环境的综合整治和治污保洁工程;4、加强海洋生态环境监管能力建设,进一步提高海洋生态环境监测、监督的覆盖率、时效性和反应能力;5、加快重点陆源入海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建设,逐步建成重点陆源入海污染源在线监控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