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应如何理解和处理群众“上访”问题

谢权彬


信访活动是我国人民群众享有的一项权利,并已经成为和谐社会的常态进入寻常百姓的生活。多年来,各级政府为了信访稳定工作,设立了专门信访部门,投入大量资金,安排了一大批人员从事这项工作。但是在现有的体制下,上访人数的多少和程度又是上级考核地方官员政绩的重要指标。因此,对于百姓上访,历来是各级领导尤其是基层领导的头疼之事。群众上访真的就这么可怕,可憎?其实,我认为,群众上访还是有正面意义,我们应从积极的方面来理解和处理上访问题。 首先,上访是宣泄情绪的有效渠道。群众上访,许多是因为碰上了冤屈、苦难无处申诉而迫不得已才走上这条道的,再有些群众上访,则是由于个别政府部门或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的原因。有些政府机关的工作人员政治素质差,三言两语想把群众打发走,能一天解决的拖上一个月,更有甚者办事不公,恶语相加,激起了群众不满,从而使他们走上上访之路。 其次,上访是对民意民心的检验。群众愿意来上访,有话愿意跟政府来讲,应该说是信任政府的表现,这应该受到欢迎。一个政府如果没有人上访,没有人愿意与政府说话了,这样的政府还有存在的必要吗?群众来上访,最起码的证明他还是对党和政府寄予希望的,还对其有一种信任感。因此,我们万万不能把这仅有的一点感情也扼杀了,不要把上访看成洪水猛兽,更不要把群众拒之千里之外。 再次,通过群众上访可以了解到很多真实情况。一个地方工作如何,光看简报和汇报是远远不够的。不可否认现在不少地方存在着造假,即使上级到下面去检查也不一定能看出问题来。而从上访者身上倒是可以了解和掌握到不少真实情况。因此,上级单位和部门要定期到上访群众中去走走,倾听群众的呼声,了解群众的疾苦,以此作为判别基层工作优劣的一个重要佐证。通过群众上访可以有针对性地解决群众的困难,充分体现执政为民的思想。中国共产党的宗旨是为人民服务,党的一切工作说到底就是为人民群众谋利益。党和政府除了通过路线方针政策为最广大人民群众谋取福利外,也要通过过细的工作,为一些特别困难的群众解决实际问题。上访群众一般都有很多的困难(无事生非的是极少数的),需要党和政府给予格外的关爱和帮助。我们的政府部门如果很好地解决了这些人的困难,对于其他百姓来讲也可起到一个示范效应,党和政府在人们心目中的位置只会变得更加突出和重要,人民群众只会更加信任和信赖我们的党和政府。 我们耳闻目睹的一些极端的信访“事件”并不代表信访的全貌。将信访问题解决在基层、从源头上化解冲突是信访制度改革的方向,也是信访制度扩大生存空间、增强活力的途径。 一是变“上访”为“下访”。建立和完善矛盾排查预警机制。2009年初,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关于领导干部定期接待群众来访的意见》、《关于中央和国家机关定期组织干部下访的意见》、《关于把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制度化的意见》等三个文件,被各界喻为是中央给领导干部提的硬性要求,意将矛盾解决在基层、信访工作重心下移的体现。各级领导干部要经常进村入户,开展走访、扶贫帮困和社会矛盾排查调解活动,及时帮助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二是认真落实惠农政策,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当前,国家为了改善民生,出台了一系列的惠民政策,如农村医保、农村养老保险、粮食直补、疾病下乡普查、义务教育等等,我们就要把这些政策原原本本不打折扣地向群众宣传,并切实地落实到位。 三是扎实做好各级的政务村务公开,充分发挥群众的政治参与和监督作用。坚持民主集体议事制度。认真做好各种工作记录、会议记录、群众代表讨论记录及各种原始合同、协议、申请的规范建档工作,做到政务村务公开公平公正,减少和避免矛盾。 四是重视特困群众的生产生活,保证其起码的生存条件。除了完善和健全我们现时有的政府救助救济系统外,还应充分发挥社会各界力量对特困人群进行救助。 五是切实提高干部素质,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预防和调处信访中的作用。要全面提高干部政策水平和法律水平,确保能够熟练运用政策、法律法规对信访问题进行接待调处,杜绝出现“一问三不知”、“接访的不如上访的”现象。同时信访干部还应增强引导说服能力、应对复杂局面的能力、综合分析协调能力。 六是强化领导干部信访责任,畅通信访渠道。各级领导干部要树立群众信访无小事的观念意识,把接访群众当成是自身的职责之一,不能认为接访群众只是信访部门的事。 (作者是茂港区区委办副主任、区信访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