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一百零一次主任会议

决定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于12月20日召开


■记者 曾金妍
  本报讯 12月4日,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一百零一次主任会议召开。受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庄悦群委托,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黄玉华主持会议。主任会议组成人员黄奕奕、陈凡晓、杨雄、吴海强、梁田欢出席会议。
  会议讨论了召开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的建议议程及时间。会议决定,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于2024年12月20日召开,会期1天。会议建议议程为:审议和通过关于召开茂名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的决定(草案);审议和通过关于列席和邀请列席茂名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人员的决定(草案);听取和审议《茂名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草案)》;听取和审议《茂名市新业态经营场所消防安全管理条例(草案修改稿)》;听取和审议茂名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2024年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24年十件民生实事项目完成情况的报告,并开展满意度测评;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市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审议和通过茂名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个别市人大常委会委员辞职请求的决定(草案);听取和审议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审议人事任免事项;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茂名市2024年市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听取市政府关于佛山(茂名)产业转移合作园建设情况的报告;听取市政府关于省运会(省残运会)筹备和备训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市政府关于茂名市村庄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