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处理暂扣物品的公告
2017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因当事人擅自占用城市空间乱摆卖、堆放物品等违章行为,茂名市电白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依法暂扣了一批经营工具、物品,由于当事人逾期未到指定地点接受处理,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罚没财物管理办法》《广东省行政执法机关没收物品处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请上述暂扣经营工具、物品的所有人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前往茂名市电白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执法一大队(茂名市电白区水东街道新风街社区上排垌南路87号)接受处理。逾期不接受处理的,我局将依法对上述暂扣经营工具、物品作出处置,联系电话:0668-5515308。
特此公告
茂名市电白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4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