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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宜法院依法惩戒失信行为
近日,信宜法院通过依法执行,就黄某与张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针对张某拒不履行的失信行为,迅速将20万元案款执行到位,彰显了法院为维护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强有力司法保障的决心。
[基本案情]
黄某在信宜市某镇经营一家饲料商店,张某因开办养殖场常年在黄某的饲料商店采购,双方口头约定饲料采购款半年结算一次。2019年年底,张某结算了在此之前的全部饲料款,2020年7月,本该结算上半年饲料款,但张某提出因回款困难,延迟结算时间。之后张某继续在黄某的商店采购,直至2022年5月,张某已经拖欠黄某饲料款20万余元,因多次催促协商不成,黄某遂将张某诉至信宜法院,要求张某支付拖欠的饲料款20万元,并支付相关利息。
信宜法院经审理,依法判决支持黄某的诉请。判决生效后,张某没有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黄某遂向法院申请执行。
信宜法院立案执行后,及时启动线上线下查询,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存款8.6万元。在执行过程中,还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有丰田牌小汽车一辆,法院虽已裁定查封该车辆,但未发现该车辆下落无法扣押到案处置。除此没有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经与被执行人联系,被执行人表示自己正在外地旅游,且对履行法院判决一事含糊其辞,多次推搪。考虑到该案件性质,为维护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强对失信行为的惩戒,执行人员依法作出《限制消费令》《失信决定书》,对张某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以及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迫于一系列惩戒措施威力,张某主动到法院将剩下的案款全部交清。案件得以顺利执结。
[典型意义]
在执行中,人民法院强化规则意识,在本案中依法对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被执行人采取强制惩戒措施,惩戒失信行为,最大限度维护了当事人的权益,也为当地营商环境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记者 杨珮珮通讯员 万彩凤张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