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亮剑”守护绿水青山
法检“两长”同庭履职 共筑环保司法屏障
近日,电白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一起非法采矿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该案由电白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莫挺担任审判长,电白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容慧辉出庭履行职务,并邀请市、区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共6人旁听庭审。
检察机关指控,2020年11月,被告人林某、冯某、梁某用梁某妻子的身份证注册成立一家林木种植公司,承包了电白区某山岭的15亩山地,以种植沉香的名义盗采4738.2吨高岭土矿并出售,共获利约7万余元,造成矿产资源破坏价值为22万元。经鉴定,上述非法采矿行为造成了生态环境损害,生态修复费用为人民币12.6108万元。庭审过程中,审判长莫挺精准把控庭审节奏,主持引导双方有序进行举证、质证、辩论,检察长容慧辉代表公益诉讼起诉人宣读起诉书,发表起诉意见,整个庭审过程规范严谨,高效流畅。
经过两个多小时的庭审,法院当庭宣判三名被告人犯非法采矿罪,依法判处林某等三人七个月至一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三千元至五千元不等的罚金,并判决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被告林某、冯某、梁某连带承担生态环境修复费用12.6108万元。
宣判后,代表们普遍认为,合议庭法官逻辑严谨,庭审驾驭能力强,充分保障了各方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公诉检察官思路清晰、语言缜密、证据论证充分,体现了法检两院干警良好的法律素养。
代表们高度评价此次法检“两长”同庭履职,是法检两院切实发挥院领导带头办案、落实司法责任制的具体体现,彰显了法检两院以司法合力惩治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坚定决心和守护绿水青山的责任担当,为当地生态环境保护筑牢了司法屏障,同时该案也为广大群众敲响了警钟,保护生态环境要落实到具体的生产生活各个环节当中,若破坏生态环境不仅可能面临巨额的民事赔偿,甚至还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记者周燕红通讯员邱少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