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能源清洁低碳高效利用
刘雄伟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我深刻体会到,发展改革部门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必须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主动担当作为,认真履职尽责,在促改革谋发展上出新招硬招实招,当好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统筹部”“设计部”“指挥部”和“发动机”,奋力谱写茂名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我国将推动能源清洁低碳高效利用,推进工业、建筑、交通等领域清洁低碳转型。茂名市位于广东省沿海经济发展带,拥有较长的海岸线、日照条件好可开发光伏以及进入国家规划的抽水蓄能站址等条件和资源,具备大力发展清洁能源的潜力。我们将全面梳理茂名市清洁能源资源总量,落实国家和省的重大战略,针对行业发展的短板弱项,培育能源经济的新产业新模式新业态,结合茂名市实际,高起点、高水平谋划一批重大新能源项目,合理确定开发时序,坚持谋划一批、储备一批、建设一批、竣工一批,形成重大能源项目滚动接续推进机制,进一步优化茂名市能源结构,加快茂名市能源清洁低碳转型,培育发展新能源战略性新兴产业。一是坚持统筹协调。统筹清洁能源开发与消纳、电源与电网、清洁能源与与化石能源的关系,加强清洁能源与国土、海事、环保等政策规划协调,提升清洁能源消纳能力,促进清洁能源高质量发展。二是坚持多元并举。优化发展方式,坚持集中式与分布式并举、就地消纳与外送消纳并举、单品种开发与多品种互补并举、单一场景与综合场景并举,构建清洁能源多能互补、因地制宜、多元并举发展新局面。三是坚持市场主导。落实“放管服”改革,健全市场机制,营造公平开放、充分竞争的市场环境,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调动全社会开放利用清洁能源的积极性,不断提升清洁能源自我发展、自主发展能力。
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是一场广泛而深刻的经济社会系统性变革。我们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两高”项目(指高耗能、高排放项目)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国家、省有关文件要求,采取强有力措施,严格落实能耗双控要求,坚决遏制不符合产业政策、未落实能耗指标来源等的“两高”项目盲目发展,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低碳转型,促进我市“碳达峰碳中和”如期实施。一是建章立制,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研究出台《2022年深入整治“两高”项目盲目发展的工作方案》,开展深入整治“两高”项目盲目发展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整治违法违规审批问题,节能和生态环境监督执法不严问题,以及违法违规项目整改不力、虚假整改问题。二是查漏补缺,全面排查在建“两高”项目。开展对在建的“两高”项目节能审查情况进行复核,对未履行相关审批手续,把关不严、落实节能审查情况不力的项目,督促严格按要求进行整改。三是动态监测,强化对存量“两高”项目的常态化监管。深入各地了解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落实情况,督导各地开展节能监察,要求各地严格按国家两办要求对已建成“两高”项目全部纳入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实施动态监测,强化常态化监管。四是强化源头把关,严控“两高”项目盲目上马。严格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省委省政府有关精神,对正在洽谈的拟建“两高”项目,要求市相关部门要深入论证建设的必要性、可行性,认真分析评估对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碳排放、产业高质量发展和环境质量的影响,对不符合国家产业规划、产业政策、“三线一单”、污染物排放区域削减等要求的项目坚决停批、停建。强化新建项目用能指标的来源审查,未落实用能指标的项目一律不予审批,切实发挥节能审查制度的源头把控作用。严格贯彻落实相关审查制度实施情况台账管理等工作机制。五是挖掘存量潜力,积极向上争取,妥善解决高质量项目上马用能需求。
我市是重要的石油化工城市,目前正处于产业深化发展阶段,能源资源需求保持刚性增长。因此,节约能源绝不能简单地限制能源消费,而是要合理用能、高效用能,同时也要积极争取用能,坚持因地制宜、扬长补短,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作者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