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人大:立法先行 依法监督 守护茂名绿水青山

蝶变后的茂名市露天矿生态公园。本报记者丘立贺摄
本报记者曾金妍通讯员邓海宝
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这是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核心理念。党的十八大以来,茂名市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生态优先、绿色低碳发展,坚定不移保护绿水青山,绿色家底不断做强,生态红利持续释放。市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和全市工作大局,坚持立法先行、依法监督,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滨海绿城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立法先行:不断完善地方生态环境保护法规体系
立法先行,良法是善治前提。茂名地处粤西地区,自1959年建市起,就是重化工业城市,素有“南方油城”之称。从最初的开采油页岩创建石油产业到进口加工原油,再到石油炼化一体化生产,茂名经济总量已连续多年位居粤东西北首位。在全市经济实现快速发展的同时,生态环境也不可避免地遭受不同程度的破坏。昔日,茂名“生命之库”高州水库暴发蓝藻水华现象,“发祥地”露天矿被称为“城市伤疤”……
近年来,茂名市以保障水安全和防治水污染为出发点,深入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全力推进各项补短板工程。市人大常委会自觉把人大工作放在全市发展全局来谋划和推进,紧盯水源保护、河道综合治理、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等关键工程,出台条例、作出决定,有力助推茂名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高州水库曾因污水、垃圾、畜禽养殖、农业面源污染等,水质变差一度成为Ⅲ类水,并暴发蓝藻水华事件。市人大常委会积极响应“生态文明建设”的号召,于2016年出台我市首部实体法《茂名市高州水库水质保护条例》,防治水污染,保障饮用水安全,促进水库保护区域和其他区域协调发展。该条例实施第二年,高州水库水质即从Ⅲ类水上升至Ⅱ类水,蓝藻水华现象也没有再发生。
自2013年起,市委市政府按照“引水、种树、建馆、修路”的思路开始露天矿区生态修复之路,旨在将露天矿打造成富有历史文化特色的矿山生态公园。在露天矿“华丽转身”为生态公园的同时,市人大常委会于2018年出台《茂名市露天矿生态公园保护管理条例》,统筹解决露天矿生态公园规划、保护、管理和开发利用问题,促进经济社会与环境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如今,露天矿生态公园成为茂名市城市新名片,成为市民最爱的游憩地之一。
除了以上2部具有针对性的条例,市人大常委会坚持“小切口”立法,出台《茂名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茂名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条例》《茂名市森林防火联防条例》《茂名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地方法律法规,以严格制度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
在制定富有地方特色的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的同时,市人大常委会以“决定”的方式强化生态环境法治保障。2017年7月,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茂名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河长制工作评议的决定》,第一次针对保障水安全和防治水污染作出决定,促进河长制工作的有效落实。2019年4月,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作出《茂名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大力推进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的决定》,进一步加快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设施建设,推动我市如期实现污染防治目标任务。
依法监督:全过程多维度监督力促生态环境保护
依法监督,是人大监督的鲜明特点。近年来,茂名市努力建设绿水青山,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打好打赢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好转。市人大常委会依照法律的规定,统筹运用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专题调研、专题询问、工作评议等方式,以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助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切实增强人大监督实效。 今年年初,新一届市人大常委会将监督古树名木保护工作列入2022年工作要点,列入年度监督计划,推动市政府及职能部门做好古树名木保护工作。近日,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听取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林长制和古树名木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会后,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第一时间向市政府转交了关于视察调研我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工作情况的意见建议。与此同时,市人大常委会今年将《茂名市化橘红保护条例》列入《茂名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2022-2026年)》,计划将古荔枝树保护列入明年立法计划,进一步强化对古荔枝树的保护。古树名木保护作为茂名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重要载体,市人大常委会在监督支持上可谓做到不遗余力、动真格。
见微知著,以小见大。自市委市政府于2016年率先在粤西提出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将建设国家森林城市作为改善民生福祉的重要抓手,市人大常委会紧跟市委部署要求,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听取市政府关于创建森林城市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自然保护区保护工作情况的汇报,常委会专题调研组深入调研古树名木保护工作、调研全面推进林长制工作……连续几年持续监督、久久为功,做到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工作未完成,人大监督工作不休止。
市人大常委会坚持依法监督与支持促进相结合,在助力全市开展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的整个进程中,更是凝聚了不忘初心、依法履职的心血,留下了依法监督、创新监督的深刻足印。
乡村振兴示范带“精彩100里”是市委市政府创造性打造乡村振兴“茂名样板”的重点工程。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多次深入调研,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茂名乡村振兴示范带“精彩100里”先行段建设情况的报告,并形成《茂名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我市推进乡村振兴示范带“精彩100里”建设情况的审议意见》,围绕推进碧道建设任务、压实河长制责任、提升乡村风貌、治理农村生活污水等工作提供监督支持,并创新推动“精彩100里”示范带碧道建设融入人大法治元素。
在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情况的报告后,为进一步推动工作落实,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形成《茂名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我市落实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情况的审议意见》,及时转交市政府办理,并首次组织50多名市人大代表以现场督办的方式,对市政府落实“审议意见”情况进行监督,充分突显人大依法监督、刚性监督。
在监督河长制工作中,市人大常委会创新实行“审议—评议—询问—再评议”的方式,开地级市市县镇三级人大联动组织五级人大代表评议河长制工作的先河。此外,开展2次水污染防治专题询问,年年听取和审议污染防治的专题工作报告……市人大常委会依法活用监督权,有力推动碧水保卫战突出问题的解决。
市人大常委会紧跟市委决策部署,把法治保障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中之重,以上位法为依据不断完善地方生态环境保护法规体系,逐步构建起权责清晰、多元参与、激励约束并重的生态文明法规体系;顺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热切期盼,全过程多维度监督力促生态环境保护,以法治的力量守护好绿水青山,以茂名一域精彩为广东全局添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