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州法院开启“预立案”解纷新模式


  近日,高州法院通过“预立案”调解工作新机制,借力司法惠民服务中心,快速调解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原告林某从事汽车配件生意,被告梁某从2019年开始陆续在林某处赊购汽车机油,至2020年12月,梁某共欠林某机油货款4040元。梁某在与林某的微信聊天记录上答应2021年过年前付清上述机油款,但过年后仍没有付款。经林某多次催促,梁某于2021年6月8日付了500元、8月5日付了500元共计1000元机油款给林某后,拒不支付余款3040元给林某。林某为了自身的合法权益,来到法院提起诉讼。立案庭法官在详细了解双方当事人的争议焦点后,认为该纠纷涉及标的金额较小,且通过调解能更好地解决纠纷,遂启动“预立案”调解机制,向曹江镇司法惠民服务中心发出委派调解函,由该中心进行调处。在调解过程中,曹江镇司法惠民服务中心与市司法惠民服务中心远程实时连线,法官为双方当事人提供专业法律支持。经中心工作人员和法官的耐心调解,梁某当场付清余款3040元给林某,该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一直以来,高州法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把非诉讼纠纷化解机制挺在前面,推动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导和疏导端用力”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发挥司法惠民服务中心效能,深化诉源治理,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今年6月份起,高州法院推行“预立案”调解工作机制,在立案时,对有调解可能的道路交通事故纠纷、商会会员间纠纷、涉金融机构纠纷、涉职工权益纠纷等,第一时间向当事人释明诉前调解的特点、优势以及诉讼风险,引导当事人通过前置调解程序化解矛盾。如纠纷在一个月内未调解成功,法院再转入诉讼程序进行审理。
  据统计,自开启“预立案”新模式以来,高州法院有效借助镇(街)综治中心、派驻检察室、派出所、司法所、妇联、“一村居一律师”、人大代表等社会治理力量,通过“预立案”调解的各类纠纷达到200多件,其中七成以上化解在诉前,有效减轻当事人的诉累和节省司法资源,获得了群众的一致称赞。下一步,高州法院将继续完善“预立案”调解与诉讼程序衔接机制,充分运用司法惠民服务中心、网上巡回法庭和法官联系点,大力加强诉源治理,多元化解各类矛盾纠纷,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记者杨珮珮通讯员莫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