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社保局“一把手”接听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
在家也能办理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
■记者和沛蓉
本报讯 昨日上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局长、二级调研员杨国勇到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接听群众来电,与群众互动交流,并解答市民关心的热点问题。
接听期间,针对有部分群众提出的“广东省内参保地发生变化时,如何把职工养老保险关系转入或转出茂名”“已按月领取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的人员每年是否需要办理领取资格认证(年审),有无认证时限”的问题,杨国勇在接受采访时作出详细解答。
据介绍,根据《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关系省内不再转移业务信息的通知》粤社保函〔2021〕66号文的规定,自2021年4月1日起,参保人在省内流动就业参保的,不需再办理企业养老保险关系省内转移接续手续。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由待遇领取地社保经办机构主动合并归集参保人在广东省的养老保险缴费,无需参保人办理转移业务。
此外,已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参保人,每年要参加待遇领取资格认证,两次认证间隔时间不超过十二个月。首次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从领取基本养老金当月起计算。已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参保人参加认证并且通过的情况下,才能继续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因逾期认证导致暂停发放待遇的,在重新通过资格认证后次月重新发放养老金,并补发停发期间的养老金。目前,待遇领取资格认证不仅可就近到住地社保经办窗口认证,还可利用手机完成资格认证,通过微信“粤省事”小程序、人社部“掌上12333”APP或“广东人社”APP手机移动终端,实现“足不出户”自助办理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