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全面依法治国的行动指南


舒俊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依法治国成为中国法治建设的一个高频词汇,是中国法治国家建设的重要标识。习近平总书记《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这部重要论著,全面系统集中地阐释了习近平法治思想。《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围绕为什么要全面依法治国、建设什么样的法治国家、怎样全面依法治国而展开,充分阐述了全面依法治国的缘由理据、政治方向、价值追求、工作布局和实践要求,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
  全面依法治国具有历史必然性。习近平总书记从人类文明史的高度,深刻总结古今中外治国理政的历史经验和教训,指出用明确的法律规范来调节社会生活、维护社会秩序,是古今中外的通用手段,从而论证了全面依法治国的必然性。他深刻指出:“法治和人治问题是人类政治文明史上的一个基本问题,也是各国在实现现代化过程中必须面对和解决的一个重大问题。”
  全面依法治国具有紧迫性。习近平总书记从国内外两个视角进行了分析:从国内看,随着主要矛盾的转化,法治要在满足人民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要求方面应当发挥更大的作用。法治是新时代人民需求增长最大的“增长极”;从国外看,面对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既要立足当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深层次问题;又要着眼长远,筑法治之基、行法治之力、积法治之势,促进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提供长期性的制度保障。”
  全面依法治国具有极端重要性。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必须把依法治国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把党和国家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坚持在法治轨道上统筹社会力量、平衡社会利益、调节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依靠法治解决各种社会矛盾和问题,确保我国社会在深刻变革中既生机勃勃又井然有序。”因此,法治是改革、发展、稳定的重要保障。当前,国际环境日趋复杂、不稳定性不确定性明显增加,国内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矛盾仍然突出,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仍很艰巨。在这种时代背景之下,法治的“保驾护航”作用越发突出。
  习近平法治思想系统回答了全面依法治国由谁领导、为了谁和依靠谁、走什么道路的问题。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做到三个坚持。一是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要求,“只有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才能充分实现,国家和社会生活制度化、法治化才能有序推进”。二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初心和使命,也是是全面依法治国的目的和依靠。法治建设必须得到人民的信任和支持,法治建设成果要为人民所共享,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彰显了人民地位的至上性。三是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必由之路,因此要突出中国特色、实践特色和时代特色,不断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作者单位:茂名市委党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