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公司拖欠银行借款被诉
茂南法院悉心调解助企业解困
■记者张伍通讯员陈依婧陈培君
本报讯 茂名某运输公司因拖欠银行借款被起诉。近日,茂南法院成功调解了该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既保障了银行债权的安全,也有助于企业减负前行。
茂名某运输公司和其法定代表人戴某甲及戴某甲的妻子陈某某于2020年12月共同向茂名某银行借款120万元,借款用途为日常生意经营周转,借款期限为一年。戴某甲和其兄长戴某乙为该笔借款提供了两套房产作最高额抵押担保,戴某乙夫妇还同意为该笔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借款到期后,该运输公司和戴某甲夫妇未按约定还本付息。银行经多次催收无果,遂将该公司和戴某甲夫妇、戴某乙夫妇等诉至茂南法院。
主审法官认为该案涉及企业,如果直接判决还款,将可能导致该公司走上绝境;但只要给时间和机会让该企业缓过神来,还款应该不成问题。为此,主审法官确定了调解优先的办案思路。
主审法官首先与戴某甲夫妇进行沟通。戴某甲夫妇承认欠款的事实,提出因公司经营遇到困难,暂时无力还款。法官向两人明法析理、分析利弊,建议其通过调解与银行协商延长还款期限,让该运输公司能“喘口气”再出发。同时,法官也向银行方讲述了该公司的现实情况,希望银行换位思考,最大限度与其进行协商,给予其充足的时间偿还贷款。银行表示同意体谅企业的难处,愿意配合调解。
但戴某乙夫妇认为其仅仅是提供担保,实际借款人为该运输公司和戴某甲夫妇,所以不愿意参与到调解中来,称法院自行处理就行。法官当即向他们详细解释了担保的相关规定,并指出如果案件最后通过判决、执行程序,戴某乙夫妇提供担保的房屋也可能会被拍卖。两人这才同意参与调解。
经过法官大量的调解工作,最终双方签订了调解协议:该运输公司和戴某甲夫妇、戴某乙夫妇在2022年9月30日前至少向银行偿还65万元,之后每月至少偿还10万元,于2023年2月25日前清偿全部款项。签订协议后,戴某甲紧紧握着法官的手说:“我们会积极筹集资金还款,感谢法官的细心调解让我们公司有了喘息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