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生活污水和黑臭水体整治要做到“三个坚持”


特约评论员 姜桂义
  茂名日报昨天报道,7月18日上午,我市召开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及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推进会,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总书记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全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及黑臭水体整治推进会要求,总结我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及黑臭水体整治情况,研究部署下一步重点任务。生态振兴是乡村振兴的重要环节,同时也是生态宜居、生活富裕的前提和条件。抓好农村生活污水和黑臭水体整治是生态振兴的关键,因此,要下大力抓好这项工作。
  要坚持示范引领。农村生活污水和黑臭水体整治是一项系统工程,不能一蹴而就,更不能搞“一 刀切”,必须因地制宜,但也要有样板。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要做好这项工作首先要有示范单位来进行引领。可以优先对乡镇政府所在地、乡村振兴示范村、风景旅游村、中心村、小东江或是鉴江流域沿线等物质基础好、具有代表性的村实施生活污水治理,按照“因村施策、简便适用”的原则,探索多种治污模式。对乡镇政府所在地实施“处理厂集中处理”模式,确保所有乡镇污水处理厂全覆盖;对城乡接合部村庄则纳入到市政管网处理模式;对人口较为集中的乡镇中心村、风景旅游村、农村墟市等采取“处理站处理”模式;对居住分散的农户以及学校、养老院、企业等采取“小型设施处理”模式;对不易铺设管网的分散居住户采取“生态滤池、户排户用处理”模式。然后再选择工艺成熟、适合不同类型农村实际的模式在全市进行全面推广。对于特别成熟的可以申请纳入到国家试点范围。因为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发布的《关于开展2022年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工作的通知》提出,拟在各省遴选有基础、有条件的地区支持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对纳入支持范围的城市,根据项目投资额和治理黑臭水体面积给予2亿元、1亿元、5000万元的分档定额奖补,资金分年安排。如果能够争取到国家资金支持,我们的整治工作会更加的顺畅,速度也会更加快捷。
  要坚持政企结合。广东省提出,2022年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攻坚行动,新增1000个以上自然村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全省农村污水治理率达到50%以上。新增完成整治30个面积较大的农村黑臭水体。这场攻坚战时间紧、任务重,仅靠政府投资很难快速完成。而且,农村生活污水和黑臭水体治理空间巨大,已成为农村环保市场新宠,农村污水处理设施、污水收集管网、智慧水务建设成为重点,应加强政策引导并建立激励机制,吸引更多社会资本进入。对于污水处理设施,要实行市场化运作,将环境治理和产业开发相融合,采用“企业投资管理、政府补助”形式,由环保公司进行统一管理,生态环境部门定期进行技术指导和监管。这样不仅可以拓宽整治渠道又避免了政府部门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的尴尬局面,更加大了整治的力度和速度。
  要坚持问题导向。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加快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这就意味着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按下了加速键。各级各部门要压实主体责任,强化部门协调配合,加强监督考核问责问效,确保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黑臭水体整治各项工作落地见效。特别是针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方面存在的设施运维管理不到位、工程建设管理不到位、项目资金保障不到位、问题整改不及时、工作机制不够完善等问题。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方面存在治理进度总体不快、治理工程标准参差不齐、部分区市抓得不紧等方面的问题,实行“清单化、责任化、节点化”整改工作机制,每个月都要进行一次公示,明确问题整改内容、时间、责任人。县委书记要当好“一线总指挥”,镇街、村书记要当好“施工队长”,驻镇帮镇扶村工作队要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攻坚作为一项重点工作,带着村民一起干。切实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