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熟客”拖欠货款引纷争
茂南法院诉前调解化纠纷
“昨天我已经收到货款啦,谢谢你们,法院办事真是高效又方便!”近日,案件当事人周某高兴地给茂南法院工作人员打来电话,由衷地表达谢意。
谢某多次到周某店内赊购钢材,慢慢成了“熟客”。截止2021年3月6日,谢某共拖欠周某货款11万余元。在周某的要求下,谢某向其出具了《欠据》,并承诺按月利率2%计付欠款利息。其后,周某多次催收无果,无奈于2022年5月将谢某诉至茂南法院,请求法院判令谢某支付货款及利息。
立案人员经审查,认为该案件事实清楚,采取诉前调解的方式更有利于当事人高效化解纠纷、节约诉讼成本,遂将案件分流至司法惠民服务中心进行诉前调解。
调解员接到案件后,及时电话联系双方当事人开展调解工作。经过交谈,调解员发现双方对货款金额无分歧,但谢某称其资金周转困难,无力支付这笔款项;而周某对谢某一直未支付货款怨气较大。
2022年5月20日,调解员组织周某、谢某进行面对面调解。调解过程中,调解员首先耐心细致地向谢某释明法律规定,告知案件若进入执行程序后其需要面临的不利法律后果,建议其积极主动付款。调解员又努力疏解周某的情绪,建议其考虑谢某的实际困难,适当给予付款宽限期。调解员还从情理角度给予双方细心劝导,建议双方换位思考、多点互相理解。
听着调解员的话,谢某的态度开始积极主动起来,表示愿意尽力偿还欠款,希望周某给予其多一点筹款时间并少收一些利息;而周某的态度也逐渐软化。经过调解员的持续努力,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谢某于2022年6月30日向周某一次性付清货款,利息按月利率1%计付。
2022年7月1日,周某兴高采烈地向法院工作人员打来电话,称谢某已于6月30日向其支付了全部货款和利息等共计12万多元。周某衷心地为茂南法院司法惠民服务中心提供的高效便捷服务点赞。
记者张伍 通讯员陈依婧陈培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