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排水受阻引发邻里纷争

法官现场勘验终调解


  日前,化州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排除妨害纠纷案。78岁的蒋某发现老家住宅因邻居姜某擅自施工导致其房屋排水受阻,在多次沟通调解无果情况下,蒋某遂诉至法院要求处理。
  原来,蒋某建造房屋时为方便搞清洁,在房屋南、北角都装了50厘米排水管。姜某为填平房屋门前的倾斜角度,在未与蒋某协商情况下,擅自用混合水泥沙石沿着蒋某房屋散水角及排水管道铺浇,将蒋某的排水管道全部覆盖。蒋某以姜某擅自覆盖其排水管造成其房屋排水受阻,影响房屋正常使用为由,要求姜某凿开覆盖其管道的水泥沙石。姜某认为蒋某并非长期在老宅居住,对其影响不大,而其长期在家居住,其填平其房屋门前倾斜角度是出于安全考虑,原告蒋某应予体谅。
  为直观了解双方的矛盾焦点,承办法官决定到现场勘验。现场勘验过程中,承办法官仔细查看,同时询问了解现场情况并耐心倾听双方当事人意见。在充分了解双方诉求情况下,承办法官积极做双方的调解工作,用情理、法理对双方进行劝说。历经3小时,在法院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终达成一致调解协议,姜某同意在10日内通过加建排水管道方式保障蒋某房屋的排水,双方矛盾得以化解。
  法官提醒
  在农村,因通风、采光、排水引发的相邻关系纠纷很常见,若处理不好,不仅会破坏和谐的邻里关系,还极可能造成邻里双方彼此积怨。因此,《民法典》第二百九十六条规定,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
  记者杨珮珮 通讯员李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