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债”?

图/文 朱慧卿 杜燕盛


  据新华社报道,近期重庆警方破获一起以“解债”为幌子实施非法集资犯罪活动的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45人。经查,这个犯罪团伙自2019年7月以来,相继在重庆利用其实际控制的公司,在未经金融部门许可情况下,以“解债”(即化解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债务)为幌子,累计非法吸纳资金14亿余元,涉嫌非法集资犯罪。
  在这里,犯罪嫌疑人向投资人承诺的解债高额利益,是用后面参与者的本金支付前面参与者的本息,具有“借新还旧”特征,其经营模式无法长期支撑承诺的高额收益,这是一种新模式的非法集资犯罪。社会上犯罪手法层出不穷,请大家擦亮眼晴,不要被高额回报冲昏了头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