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不执行法院判决

“老赖”领刑六个月


  官司败诉,本应自觉履行,可被执行人詹某却心存侥幸,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最终受到法律严惩。日前,高州法院公开宣判被告人詹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一案,一审判处被告人詹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被告人詹某向原告肖某借款共计13万元,后詹某父亲代其偿还3000元,尚欠肖某12.7万元未还。为此,肖某某遂向高州法院起诉。法院经依法审理,判决被告人詹某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肖某清偿12.7万元借款及利息。判决生效后,被告人詹某却没有按判决履行义务,肖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立案后,依法向詹某发出执行通知书及财产报告令等法律文书,责令其申报个人财产情况,但其没有依法申报。后高州法院依法查封詹某所有的小汽车,并责令其将该车辆交付法院予以评估、拍卖,但在法定期限内其没有将该车辆交付法院,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高州法院遂以詹某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移送公安机关侦查。直到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后,詹某才支付全部欠款给肖某,并取得肖某的谅解。
  高州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詹某无视国家法律,收到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后,明知自己负有执行义务,且有能力履行,在接到法院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文书后,仍拒不履行,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
  诚实守信是社会生活的基本准则,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被执行人应当按照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判履行义务,维护法律权威,切莫耍小聪明,千方百计转移、隐匿财产,否则将面临严厉的法律制裁,不仅失信受限,更可能锒铛入狱,失去自由。
  记者陈牧云 通讯员朱祖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