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那事儿


■罗本森
  我这个人最大爱好就是读书,不管是孩童时期,或是青葱年代,甚至现在跨入年老岁月。都离不开书籍报刊。见了书报,就像酒鬼闻到酒香味,只有翻来看看,心里才不会痒痒,自然踏实有定力。
  小时候,我喜爱看书,尤爱连环画。读小学时,课外没什么书好看,那个年代一书难求,家里穷也无能力购买。放学后便上山打柴,挑到五公里远的瓷厂去卖,几次积下一二元钱。然后又步行到十多公里供销社书店去买几本连环画,我便如饥似渴地读起来。上初中时,恰巧我的同桌收藏一批文学名著。他便拿来给我看,《创业史》《青春之歌》《红旗谱》等使我大饱眼福,也学到不少东西。
  书读多了,视野变宽,知识逐渐丰富。我竟然学写文章,向报刊投稿。最初在报刊上发表几首民歌,这鼓舞我更加勤奋看书写作。上中学后,学校有图书室,我成为那里的常客,隔三差五地去借书。
  参加工作后,有了点工资,我留下伙食费,其他的多用来订报刊及买书。一本《辞海》价格昂贵,我眼也不眨地买下来,用去我一个多月的工资。我除了文学作品外,对历史、地理、医学、农业、科技等书也欣然阅读,还边看边做笔记。由于博采广益,知晓各种知识,上世纪九十年代初我将这些知识积累编写一本《有趣数字与文史地》,出版几千册很快便销空了。这样,更加鼓舞了我写作的热情。
  我有个习惯,临睡前必看一会儿书,且经年不变。虔诚地展开书卷,十页也好,五页也罢,甚至半页不拘,看了心里着实坦然。有时失眠,干脆开灯,随手拿起床头的书便看,看累了倒下去再睡,书成为“安眠药”。可笑的是,有时上卫生间,随手拿卷报刊蹲在那里看,油墨香把臭气冲淡,在一丁点的时间看个半页几行,乐趣不可言喻,乐也融融。
  我先后搬房般家十多次,搬书是最大的“负担”。每次都整理精选,有的报刊成为“鸡肋”,嚼之无味,弃之可惜。搬来搬去,还是塞满书架、堆满屋。在我眼里,书都是宝贝,一本也舍不得丢。我把每本杂志的精彩文章剪下来,再装订成册,将那些已经读过且收藏价值不大的书,赠送给乡村的文化室或学校,既能为书本找到合适的“归属”,也可延长书本的阅读“寿命”,更能为孩子们带去精神食粮,一举三得,那是再好不过的事了。
  读书是很有益的事情,铺就一条文学创作之路,数十年间,除了小文常见报章,创作出版《遥远的村歌》等四部长篇小说及系列文集,这些收益得感谢读书带来的效应。时下一些青少年不喜欢读书看报,整天拿个手机按来拨去,看些不着边际的东西,甚至如痴如狂地玩游戏,这着实令人担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