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淑明:用生命奏响一曲壮丽的青春之歌


朱剑锋
  刑场上,一位19岁的花季少女高呼“中国共产党万岁!”“中国人民解放万岁!”敌人要她跪下,她坚决不从,敌人要强行按她跪下,她就用脚踢打刽子手,跟敌人搏斗,凶残的敌人疯狂地撕掉她的上衣,割下她的乳房,然后开枪射击……
  这是1945年2月12日发生在高州刑场上悲壮的一幕,牺牲的女革命者叫李淑明,1926年9月出生于茂南区镇盛镇联塘村,父亲曾任民国广东省财政厅副厅长。她童年在广州生活,抗战爆发后随母回茂名读书,因参加我党领导的地下游击队开展革命工作,被敌人逮捕杀害。
  “为中华民族解放事业前进,前进,再前进!”
  1941年,李淑明考进茂南中学(公馆)读初中,成绩优异。这前,她的姐姐李淑珠已放弃高州中学学业,冲破重重阻挠,奔赴革命圣地延安,走上抗日救国前线,这在李淑明的心灵中产生了巨大的影响。淑明与姐姐通信联系,对延安革命斗争有了较多了解,对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民族解放事业充满信心。她在信中表示“要向姐姐学习,为中华民族解放事业前进,前进,再前进!”并表示“可以为中华民族的解放事业流尽最后一滴血”。李淑明初中毕业后,考上高州女子师范学校。在女师,她积极开展学运,宣传共产党抗日救亡主张。其时,茂名县党组织以县民众教育馆名义建立读书会,她加入读书会,并在党组织的教育下,思想逐步成熟。1944年10月,李淑明在民众教育馆宿舍参加宣誓仪式,被吸收为党组织领导的游击小组成员。
  “请向党组织汇报,李淑明永不叛党”
  1944年底,党组织在茂南筹建一个游击大队,车振伦任大队长,罗秋云等任副大队长,廖铎任政委,加紧筹集武器物资,准备举行茂南武装起义。李淑明积极串联发动进步同学参加游击小组,并说服母亲支持,从家里拿出左轮手枪一支、子弹百余颗和一些现款交给组织。
  1945年1月,组织通知李淑明、谭琼珍、谭仲才三人到烧酒村参加起义。李淑明、谭琼珍到公馆一间叫源栈的商铺集中,步行到新坡莲塘新圩联络点与谭仲才会合。他们按事先约定到了陈垌圩一间饭铺,等候交通员来接头,再前往烧酒村。但是敌情变化,直到黄昏也不见交通员来接头。这时被敌人发觉,陈垌乡公所自卫队前来包围,发生枪战,谭仲才脱险,李淑明和谭琼珍不幸被捕带走,晚上被带上刑具关押在乡公所一间存放粪便的房子里。
  党组织派人利用社会关系连夜进入乡公所陈说利害,要求放人,但遭到自卫队长拒绝。凌晨,游击队在里麻新村铺公路边设下埋伏,准备拦路截劫营救。但是很快就发现狡猾的敌人于深夜已把李淑明、谭琼珍秘密解往高州监狱。
  第二天,警察局长黄光弼亲自在监狱女牢房里审问她们。敌人耍尽手段,软硬兼施,审不出所需要的东西。后来将两个姑娘拖进刑房,打得遍体鳞伤。李淑明被反绑着吊在房梁上,两个彪形大汉接着用皮鞭、棍棒、烙铁等施酷刑,她强忍伤痛,怒斥国民党政权黑暗腐败,总有一天会被人民打倒,虽然死去活来,但视死如归,严守革命纪律,始终没吐露半点秘密。
  一连三天,李淑明受尽了种种酷刑,仍然宁死不屈。她找机会对谭琼珍说:“我在学校上了黑名单,估计敌人不会放过我了,但你的身份还未暴露,要咬定我们俩是同学,路上偶然相遇,敌人还没抓到你把柄,你一定要保存自己,争取出去。”第四天中午,敌人把李淑明调进了死牢。她在收拾行李时,悄悄嘱托谭琼珍:“我准备牺牲了,你出狱后请将情况向组织汇报,李淑明永不叛党。”她送了一些衣服给女难友,取下手中金戒指交给谭琼珍,请她转交给她妈妈。谭琼珍没有暴露身份,后来被释放。
  “妈妈,不要悲伤,革命一定成功”
  1945年2月12日(除夕的前二天),李淑明的母亲被狱卒监押到死囚牢门口,威胁道:“老夫人,你可不要辜负县长和局长的一番苦心,好好规劝你家小姐,今天可是最后一天时间了。”
  母亲走进牢房里,见躺在稻草堆上的女儿浑身血肉模糊,被折磨得不成人样,心疼地扑过去,一把抱着女儿,李淑明见母亲来了,挣扎起来,依偎在妈妈怀里,含着热泪,安慰母亲说:“妈妈,不要悲伤,不要啼哭!眼泪不会使刽子手放下屠刀,哭声不会使敌人立地成佛。要相信我们是正义的,我们的革命事业一定取得最终胜利!”
  为了成全女儿的革命大志,母亲不再说一句话,默默地流着眼泪,将自己带来的一套干净的衣服给女儿穿上,给女儿梳理了头发,然后在狱卒的催逼下,离开了关押女儿的死囚牢房。
  当天傍晚,刽子手打开牢门,用粗麻绳将李淑明五花大绑,押赴刑场。黄昏中,她步向刑场,壮烈就义。
  根据李淑明生前的表现和志愿,1993年4月26日,中共茂名市委作出决定:追认李淑明为中共正式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