迎春普法正当时
陈有育(市区)
茂名日报报道,日前,茂名市优正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与电白区司法局社区矫正中心面向青少年社区矫正对象,开展“普法迎新春平安过新年”法治教育活动,为青少年社区矫正对象普及法律知识。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他们的法律素质高低关乎他们健康成长,更关乎社会的和谐稳定。因此,加强青少年普法教育很有必要,特别是新春前后,正值寒假,无论是青少年社区矫正对象,抑或是广大青少年,对他们进行法治教育活动正当其时。
一方面,时值寒假,青少年容易放松自我要求、自我管理和自我约束,再加上家长忙于工作,对孩子的监管容易出现疏漏。这时,若能及时对他们进行普法教育,及时给他们以提醒和警戒,及时注入遵纪守法的清醒剂,让他们时时处处反省自己、鞭策自己。这样,对青少年定能收到很好的法律约束效果。
另一方面,新春佳节期间,沉浸于节日喜庆之中的人们,容易“得意忘形”,特别是在进行餐桌饮酒、跳舞娱乐、燃放烟花炮竹等活动时,容易冲动、触犯法律底线。这时,针对上述情况,对酒醉滋事、打架伤人、不按规定燃放烟花炮竹和孔明灯等违法违规行为,有的放矢地进行法制教育,利于青少年遵纪守法,利于大家平安过年和社会和谐稳定。
此外,寒假期间,青少年正好有很多课外空余时间,这时,可以从《中小学生守则》《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关于法制方面的内容入手,教育引导他们“不吸烟不喝酒,遵守交通规则,远离吸毒,不看色情、凶杀、暴力、封建迷信的书刊、音像制品,不骂人不打架,不以大欺小,不欺负侮辱戏弄同学”等。然后教育引导他们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法治”意识,遵纪守法,同学之间做到“友善”,即与人为善、互相尊重、互相关心、互相帮助、和睦友好、团结友爱等。最后,结合《未成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犯罪法》等法律法规,用通俗易懂、喜闻乐见的形式,对他们进行有针对性的普法教育,助力他们安全度假、健康成长。
“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青少年健康成长离不开纪律的制约、法律的保护和约束。因此,开展“普法迎新春平安过新年”法治教育活动正当其时,而且可以增强青少年法纪意识,促使青少年自觉用法纪约束自己的行为,预防和控制犯罪,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争做遵纪守法的好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