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文 陶小莫 童戈
3月1日,《刑法修正案(十一)》正式施行,其中,高空抛物罪成为独立罪名。当日,江苏常州溧阳法院审理了首例高空抛物案件,徐某某因向窗外扔菜刀,而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新闻来源:中新网)
高空抛物危害公共安全,一次抛掷可能会危及他人的生命,又被称为潜藏于城市高楼中的“隐形杀手”。依法惩治和防范高空抛物已成为大家的共同心声。这次常州溧阳法院的判决,让高空抛物者受到法律的严惩,用法治守护公众头上的安全,无疑是一堂生动的法治教育课,在社会上形成警示和威慑,对杜绝今后此类案件再次发生起到了良好的预防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