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前沿
租车不归还继而欲“肢解”
化州法院协助外省法院成功执结一起租赁合同纠纷案件 近日,化州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协助广西壮族自治区横县法院成功执结一起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广西横县法院判决被执行人罗某交回车辆及追收租金,但罗某却将租来的横县客运公司运输客车开到化州某车场“肢解”。化州法院干警和横县执行干警经过一天一夜的辨法析理,终于圆满执结该案。 日前,广西壮族自治区横县法院执行局请求化州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协助执行一起租赁合同纠纷案。原来,罗某向广西横县汽车客运公司租赁大客车从事营运,但罗某在合同期满后却不将车交回公司,经横县法院判决解除合同并追缴租金,然而,被执行人罗某却拒不执行,并将租来的横县客运公司运输客车开到化州。横县法院派出干警来化州法院辖区执行,化州法院随即派出多名干警及两辆警车协助执行。 化州法院通过卫星定位,发现该车停在化州城区某旧车维修场。发现执行标的物后,化州法院干警和横县执行干警迅速赶往现场,工人们正在对该车进行拆卸;干警准备执行时,却遇到一些不明真相的拆卸工人阻挠和围攻。后经化州法院干警协调,经过一天一夜的工作,辨法析理,终于说服了群众,使广西横县法院圆满执结该案。记者谢力忠通讯员陈坚华、凌玉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