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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珍惜的“优待证”
■刘仲兴
今年86岁的李杏初是一位退休老干部,也是一位老兵。他于1955年初应征入伍,1956年在部队参加中国共产党,1958年退伍。退伍后组织安排他到当时的茂油公司机械厂当工人,后来调到茂名石化公司疗养院当服务员,一直干到退休。退休后他热心参与志愿服务,在茂名石化退服中心桥北社区党支部担任小组长,被茂名石化公司评为“阳光老人”。近日,李杏初到居委会领取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优待证”,他感到十分高兴,期盼已久的“优待证”终于来了。
李杏初对笔者说:“退役60多年了,党和政府还记挂着我们这些老兵,真的很感动。优待证是持证人彰显荣誉的载体、享受优待的凭证。有了这个证,我感到光荣和自豪!这个优待证提升了我们退役军人的获得感、幸福感、荣誉感。我会继续发扬革命军人的优良传统,始终以顽强拼搏的军人作风,担当新使命、展现新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