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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元网课被盗版只卖49.50元

倒卖盗版网课需担责

茂名网讯 近年来在线教育蓬勃发展,当今各大网络平台上出售五花八门网课,不仅包括了中小学教学课程,也包括高中、大学教学课程、各类职业培训课程等等。在线教育给我们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出现倒卖盗版网课的现象。这种行为是否构成侵权?近日,电白法院审理一起网课引发的著作权纠纷案件。

案情回顾

北京某文化公司高价聘请毕业于清华大学、北京大学的知名学霸担任课程讲师,录制了《清华某学霸养成教练式父母训练营》等视频网课,并打造自身品牌。2023年5月份,北京某文化公司向江苏省版权局申请核发《作品登记证书》,又使用小鹅通账号在互联网上公开发表了该视频网课。北京某文化公司在其经营的抖音店铺上架出售该视频网课,销售价格为1599元,该视频网课面世后获得广大学生、家长、老师的认可,而且销量可观。

2023年6月份,北京某文化公司发现黄某在未经其授权,擅自把该视频网课放在“某多多”平台“某共享课堂”网店对外出售,销售价格仅为49.50元。北京某文化公司认为黄某的行为侵犯视频网课著作权,遂诉至电白法院。

法院裁判

电白法院审理后认为黄某未经北京某文化公司的许可,擅自在其经营的网店处销售该视频网课,侵犯了北京某文化公司对视频网课享有的著作权,因黄某已下架该视频网课,遂判决黄某赔偿北京某文化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现该判决已生效。

法官说法

随着在线教育的快速发展,网课成为著作权侵权的重灾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规定,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提供他人作品,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个别商家通过录屏、技术破解等手段,擅自将网课上传到网络平台的店铺上出售,并供他人下载,侵犯视频网课的著作权。法官提醒广大消费者应选择正规渠道购买网课,不要助长了侵权人的气焰,伤害了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网店经营者要提升法律意识,切勿贪图蝇头小利,倒卖盗版网课视频。

茂名日报社全媒体记者周燕红 通讯员陈全强

编辑:关杜花

初审:温  国

终审:邓义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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