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脉存续与文化安全

——广东传统村落活态传承的风险隐患及防护对策


陈玉槐
  文化安全内嵌于总体国家安全观体系之中,地域乡土文脉是区域文化主权、文化自信扎根基层的重要基石。广东作为岭南文化发源地、海上丝绸之路重要节点和对外开放前沿地区,行政村数量达2.65万个,形成了广府祠堂聚落、客家围龙屋、潮汕古寨、粤西滨海盐业古村、五邑侨乡碉楼等形态丰富的传统村落群落。这些聚落并非孤立的古建筑集合,而是融合宗族礼仪、海洋民俗、古法生产记忆和红色乡土文化的活态文明系统。
  传统村落的“活态性”,关键在于常住人口的日常延续、民俗礼俗的代代践行以及在地文化的自然传承。一旦村落从生活化家园变为静态陈列的文物标本,依附于土地的方言体系、宗族习俗、民间技艺和线性遗存记忆便容易出现传承断裂。对广东而言,粤东西北连片古村落的持续衰败,不仅意味着乡土愁绪的消散,更会在开放环境下多元文化交融碰撞的背景下,逐步稀释本土文化话语权,埋下区域文化认同弱化的安全隐患。当前,乡村人居环境提质、城镇化扩张与传统村落保护之间的矛盾日益凸显,有必要站在文化安全的高度,重新审视岭南乡土文脉的存续问题。
  广东传统村落活态传承的现状与研判
  根据广东省政协及相关部门的最新公开信息,关于农村“空心化”和农房闲置情况:2000年至2023年,广东省农村常住人口减少769万,降幅达19.8%。粤东西北地区外出务工劳动力占一半以上,常住人口不足户籍一半的自然村接近三分之一,这表明农村“空心化”现象确实存在且较为显著。
  长期空置的传统砖木民居,缺少日常人居养护,受南方多雨气候、白蚁侵蚀及沿海盐碱海风影响,墙体风化、木构件腐朽、屋面渗漏等病害逐年累积。省级部门常态化巡查结果显示,列入保护名录的传统村落中,近四成核心聚居区以老年人、留守儿童为常住主体,中青年群体长期在外就业,难以形成稳定可持续的乡土文化传承梯队。
  制度层面,《广东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正式实施,《广东省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规划(2025—2035年)》构建起省、市、县三级保护名录框架,顶层政策体系基本成型。但在落地实践中,自上而下的保护规划与村民改善居住条件的现实诉求存在冲突。在广东省推进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建设过程中,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传统村落行政保护调研,省社科联以社科智库身份深度参与各地古村落田野调研,形成“行业主管+社科研究”协同调研的工作模式。省社科界联合住建系统基层调研显示,过半传统村落存在村民自发拆旧建新、院落随意改造、古巷道过度硬化等现象,村落原生街巷尺度与整体历史风貌持续受到建设性扰动。
  资金与人才构成两大刚性约束。传统古建修缮遵循“最小干预、修旧如旧”原则,工艺繁复,造价远高于普通民用建筑。省级传统村落专项保护资金总量有限,面对全省数百个传统村落、数千处分散的历史建筑,财政兜底压力长期存在。与此同时,掌握岭南夯土技艺、青砖砌筑、传统木作和灰塑工艺的老一辈工匠普遍步入老龄阶段,传统营造技艺学习周期长、从业辛苦,青年从业者规模偏小。多数县域缺乏固定的专业化古建修缮队伍,部分保护工程只能采用现代工艺替代传统技法,对古建筑原有历史质感造成不可逆影响。
  在文旅活化领域,全省涌现出开平赤坎、广州大岭村、梅州南社等示范村落,但绝大多数县域古村落仍停留在简易观光、土特产售卖的浅层开发模式,同质化现象较为普遍。各地普遍侧重古建筑外立面修缮与环境美化,对村落迁徙源流、宗族演变、滨海盐业历史、古盐道线性文化遗产、地方先贤文脉等隐性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挖掘不够深入,未能形成“一村一特色”的差异化业态,难以建立“保护—活化收益—反哺保护”的内生循环机制。
  活态传承背后潜藏的文化安全风险隐患
  人口空心化,造成活态文脉传承断层风险。活态乡土文化的传承主体是长期生活在村落中的世居村民。青壮年持续外流,使得依靠家族口传心授、邻里日常延续的地方方言、乡规民约、民俗节庆和传统生产技艺失去稳定承接人群。粤西沿海古村落世代沿袭的浅海作业习俗、古法盐业记忆和宗族祭祀仪式,随着老一辈相继离世不断简化;客家围屋聚居模式下的宗族教化文化、潮汕乡村民俗巡游活动,因参与人群不足逐步缩减规模。乡土文化从日常生活方式慢慢变为阶段性舞台化的非遗展演,原生生存土壤持续流失。长期来看,区域民间文化谱系出现断档风险,年轻一代本土文化认同感逐步淡化,构成基层文化认同层面的隐性安全隐患。
  无序建设性改造,弱化地域文化辨识度。在风貌管控精细化程度不足的村落,现代砖混楼房无序穿插在古民居群落之中,打破了传统村落依山傍海、巷陌贯通的原生格局。部分乡村基础设施整治采用标准化硬化、统一铺装模式,忽略古石阶、古盐道、古井和滨海堤岸等线性历史遗存的原位保护。粗放式人居环境提升,不断抹平广府、客家、粤西滨海村落之间的建筑风格差异。若建设性破坏长期放任,岭南不同民系村落的风貌特色将趋于模糊,在全国文旅同质化竞争中丧失独有的文化标识,本土地域话语影响力随之弱化。
  修缮资金与工匠缺口,加速历史遗存自然衰败。砖木、夯土结构的传统建筑需要常态化养护,长期搁置会出现损毁加速态势。当前保护资金以财政专项投入为主,社会资本出于投资周期长、公益属性强、短期经济效益有限等考量,参与古村落活化的意愿相对谨慎。叠加传统工匠断代问题,部分历史建筑只能进行简易加固,被动等待修缮时机,遗存衰败周期被拉长。物质历史载体不断损耗,承载区域历史记忆的实物证据持续减少,给后续文脉研究和乡土文化展示留下永久性缺憾。
  文化挖掘浅表化,形成地方文化价值认知偏差。基层普遍存在“重物质建筑、轻人文内涵,重名录申报、轻长期运营”的认知偏差。不少地区将传统村落保护简化为祠堂修缮和外立面整治,忽视村落作为线性文化节点的综合历史价值。以粤西电白滨海古村落为例,古盐道聚落、南路红色遗址和潘茂名地方文脉相互交织,却在常规保护方案中常常被简略处理。在地文化资源长期处于沉睡状态,无法转化为系统的社科普及和乡土研学内容,群众对本土文化价值认知浮于表面,全民性文化自觉难以培育,全社会协同参与保护的氛围不足。
  活态保护理念缺位,陷入“标本式保护”两极误区。实践中容易出现两种极端倾向:一是放任村落自然衰败,将保护责任完全归于政府;二是简单迁出世居村民,清空村落日常生活场景,将古村落改造为封闭式观光景区。剥离了世居村民烟火气息的村落,仅剩下建筑空壳,民俗活动、社群邻里关系和乡土生活方式同步消失,活态保护沦为静态标本陈列。如果无法平衡风貌保护底线与村民宜居改善需求,传统村落将难以长久维持文化活力。
  总体国家安全观视域下传统村落文脉存续的防护对策
  编制精细化县域保护规划,严守风貌安全底线。以《广东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为法治依据,推动各县区编制传统村落控制性保护规划,清晰划定核心保护区、风貌协调区和建设控制地带。针对村民宅基地建房的合理刚需,出台兼具弹性与约束性的民居修缮导则,明确新建、改建建筑的高度、外立面材质和风貌引导标准,遏制随意拆旧建新行为。对古盐道、古驿道和滨海古道等线性文化遗存实施廊道式整体保护,打破以行政村为单位的碎片化管理模式,开展跨片区统筹规划。建立住建、自然资源、文旅、农业农村多部门常态化联合巡查机制,及时制止破坏性建设行为,从源头防范建设性风貌损毁。
  构建多元资金投入模式,缓解修缮刚性压力。坚持“政府引导、村集体自筹、乡贤捐助、社会适度参与、市场化活化补充”的多元投入机制。在省级专项资金基础上,鼓励县区设立传统村落保护专项基金;依托广东侨乡优势,引导海外侨胞和本土乡贤参与祠堂、公共历史建筑修缮。在合规前提下,适度放宽历史建筑活化利用政策,允许改造为小型文创空间、乡土研学点和非遗体验展馆,以适度经营性收益反哺建筑日常养护。发挥社科联职能优势,设立乡土文化社科课题,以项目经费支撑村史编撰、口述史采集和乡土文献整理,以文字形式固化濒临流失的乡村记忆。
  联动地方院校与职教体系,培育本土传统工匠队伍。联动区域高职院校、高校建筑与文史专业,推行古建修缮学徒制和岭南乡土营造技艺短期研修培训,定向培养符合保护规范的基层修缮技术人员。建立区域传统工匠人才信息库,登记在册资深手艺人,实行“师傅带徒弟”传承补贴政策。规范古建修缮招投标评审标准,明确保护工程严格执行“修旧如旧、最小干预”原则,杜绝现代工艺简单替代传统古法。组织建筑专家和文史专家下沉县域,为村落修缮方案提供专业评审,提升保护工作科学化水平。
  深度挖掘在地文脉,打造差异化乡土文化IP。摒弃照搬网红村落的同质化开发思路,立足片区资源禀赋塑造特色标识:广府片区突出祠堂宗族文化,粤北做强客家围屋农耕文化,粤东深耕侨批侨房文化,粤西沿海重点打造海洋盐业古村落与红色乡土文化品牌。由社科联牵头,组织文史专家、乡土作家和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开展区域文脉系统性普查,梳理村落迁徙史、宗族源流、民间习俗、先贤文化和线性古道遗存,形成完整的地方文化资源台账。依托文脉资源开发乡土研学课程、地方文史读本和小型专题展馆,推动传统文化从被动保护转向常态化社科普及,稳步提升群众文化自信与文化自觉。
  坚持活态优先,统筹村民宜居与文化传承。确立“留人、留屋、烟火”的活态保护基本原则,不搞一 刀切式整体搬迁。在保护规划框架内,允许村民在不破坏整体风貌的前提下,开展房屋内部厨卫、消防、给排水等宜居化改造,完善村落基础民生配套,降低村民弃宅外迁意愿。扶持乡村本土文化带头人和民俗队伍常态化开展小型乡土文化活动,让民俗回归日常生活。吸引乡土创作者和退休文化工作者短期返乡驻留,形成多元化乡土文化社群,构建世居村民、新村民、文史研究者共同参与的活态保护格局。
  发挥社科联智库作用,筑牢基层文化安全思想防线。区级社科联承担着基层意识形态引导、乡土文化研究和社科社团管理的职能,应将传统村落文化保护纳入区域社科年度重点研究方向,立项一批贴合县域实际的文化安全和乡土文化课题。规范民间文化研究会和地方文史社团的学术活动,引导民间地域文化研究恪守史实、坚持正向导向。常态化开展总体国家安全观和乡土文脉保护主题讲座与基层调研寻访活动,面向基层干部和乡村群众普及文化安全内涵,培育全社会保护共识,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科赋能、群众参与”的乡土文脉保护工作格局。
  传统村落的一砖一瓦、一俗一礼,是岭南大地千年延续的文脉载体,也是广东对外开放进程中不可或缺的文化安全基层屏障。在“百千万工程”纵深推进、城乡融合不断提速的阶段,传统村落保护不能简单等同于文物管护,必须置于总体国家安全观视野之下,看待乡土文脉存续对于区域文化认同、本土话语构建和全民文化自信培育的深层价值。
  广东传统村落的活态传承不存在统一模板,既不能为了静态保护而停滞乡村现代化步伐,也不能为了短期发展而抹平全部乡土印记。唯有以法治划定保护底线,以多元资金破解修缮瓶颈,以本土培育补齐工匠短板,以深度文脉挖掘塑造特色IP,以活态理念留住人间烟火,同时充分发挥社科智库的调研、研究、宣传和引导作用,才能让广府、客家、潮汕、粤西滨海等多元乡土文脉代代接续。
  守住村落文脉,就是守住一方土地的乡愁,筑牢区域文化安全的基层防线。让古村落有人居住、有文化传承、有适度活化空间,在时代浪潮中平稳生长,岭南乡土文明才能持续成为中国式现代化广东实践中最温润厚重的文化底色。
  (本文原载《新安全》,作者系茂名市电白区社科联主席、四级调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