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公开道歉承诺书


  2026年6月7日,我合作社实施了超标排放水污染物的环境违法行为,此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条的规定,出现违法行为的原因是当日汛期暴雨,位于中间位置的贮污池边坡被冲毁溃塌,因未能及时发现并封堵溢流口,导致贮污池内的部分养殖废水随冲毁点溢流汇入附近沟渠。事后我合作社主动整改,加强管理,立即封堵贮污池溢流口,现已无养殖废水外溢。对于本次事件,我合作社深感愧疚,对生态环境部门认定的违法事实没有异议,诚恳接受行政处罚。我合作社在此就本次违法行为向社会诚恳作出公开道歉,郑重作出如下承诺:
  一、今后将严格遵守各项环保法律法规,履行企业法定义务,主动执行环保处罚决定,收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我合作社的处罚决定书后尽快缴交罚款;
  二、我合作社自上而下全面落实环保主体责任制,高标准实行规范化环境管理,确保不再出现环境违法行为;
  三、履行好企业环保责任,做到守法经营,做保护环境的良心企业。
  以上承诺请全社会监督!
  承诺人:信宜市利智种养专业合作社
  2026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