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劝阻吸烟


图/文 王铎 童戈
据新华社报道,针对网传一名女子在深圳市一公交站台劝阻一名男子吸烟引发争执一事,深圳市光明区成立由卫健、公安、交通、辖区街道组成的联合调查组发布情况通报,在光明区同仁路一公交站台,王某某劝阻陈某吸烟行为,用携带的果汁饮料泼向陈某持烟的右手,随后将一次性塑料果汁杯丢弃在路面。陈某见手部和裤子被泼湿,从地上捡起该饮料杯向王某某丢掷。目前涉事双方已自愿达成和解,吸烟男子因违反《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被处以行政罚款。
深圳“劝烟争执”事件折射出公共场所控烟治理的难题,也引发了关于文明劝阻与法律边界的讨论。在建设文明社会进程中,我们需要“王某某”的敢于直言、坚守原则,也要以理性为舟、以法律为帆,在维护公共利益的同时,守护好个人行为的边界。唯有如此,才能让每一次劝阻成为文明进步的阶梯,而非冲突的导火索。同时也期待控烟法规能进一步落实,公共治理效能进一步提升,让每一位公民在维护自己合法权益时,都能获得清晰的法律指引和有力的制度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