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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公民终身法治教育的思考
梁皓然
现代社会是法治社会,法律与每一个人的生活都息息相关、相伴终身。学习法律知识、接受法治教育,从来不是一时一事的任务,而是贯穿公民一生的必修课。2025年1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明确规定国家实行公民终身法治教育制度,将法治教育全面纳入国民教育、干部教育、社会教育体系,推动法治教育贯穿公民全生命周期,覆盖从基础教育到职业发展的各个阶段,构建起系统、持续、全覆盖的法治教育格局,为新时代全民普法工作提供了坚实法律支撑。
推行公民终身法治教育,是我国全民普法工作发展的必然结果。自1985年以来,我国先后制定并实施了八个五年普法规划,持之以恒、循序渐进地在全体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持续四十年的全民普法工作,是人类法治史上的伟大创举,充分彰显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显著优势。经过长期不懈努力,全社会法治观念明显增强,全民法治素养稳步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不断提高。将四十年来积累的成熟经验做法和制度创新成果,以法律形式固定下来,能够有效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守正创新、提质增效、全面发展。实行公民终身法治教育,正是构建以人民为中心的全社会大普法工作格局,提升全体公民法治素养、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制度安排。
落实好公民终身法治教育,关键要构建科学完备、层层递进的教育体系。这一制度具有全面性、系统性、长期性的特点,核心目标就是通过持续深入的法治教育,让法治观念深入人心,成为全体公民的自觉行动,具体要依托三大体系协同发力。
筑牢国民教育根基,让青少年从小树立法治意识。法治教育是国民教育的重要内容,必须贯穿基础教育、高等教育全过程,学校和教师要切实扛起主体责任。各级学校要把法治教育融入日常教学和校园管理全过程,加强校园法治文化建设,结合青少年成长特点,针对性开展防范校园欺凌、守法诚信、远离违法犯罪等主题教育,不断提升依法治校水平。要注重理论与实践结合,通过模拟法庭、法治调研、旁听案件审判等实践活动,让青少年在亲身体验中感受法律权威。公检法司等部门以及律师协会等社会组织,要主动为学校提供法治教育资源,支持学校开发实践课程,帮助青少年扣好人生第一粒“法治扣子”,从小涵养法治精神、树立法治信仰。
抓住干部教育关键,提升依法履职能力水平。干部是国家治理的骨干力量,其法治素养直接关系国家治理效能和法治建设进程。对国家工作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既要抓好入职前端培育,更要抓实常态化日常培训。《法治宣传教育法》明确要求,将法律知识纳入公务员录用考试内容,把法治教育纳入国家工作人员教育培训规划,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将学法用法情况列入年度述职内容并接受监督。通过录用考核、日常学法、年度述职、监督管理等全链条制度约束,推动国家工作人员牢固树立依法履职理念,持续提升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以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引领全社会形成良好法治氛围。
拓展社会教育覆盖,实现全民普法无死角。社会法治教育覆盖面更广、针对性更强,是终身法治教育的重要延伸。要依托宪法日、法律颁布实施等重要节点,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群众性法治宣传活动,让普法宣传走进千家万户、融入日常生活。聚焦基层一线,针对村(居)民、企业职工、网络用户、新就业群体、老年人、残疾人、进城务工人员、出境人员等不同群体,精准对接法律需求,开展差异化、接地气的普法服务,做到按需普法、精准普法。同时,鼓励创新普法方式方法,充分运用新媒体、新技术,推出通俗易懂的普法产品,针对特殊群体采用无障碍普法形式,真正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共同推进法治建设的良好局面。
保障公民终身法治教育落地见效,需要健全完善的机制支撑。各级政府要将法治教育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足额保障工作经费,夯实普法工作基础;司法行政部门要切实履行主管职责,建立科学的考核评价机制,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落实。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协同,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法治教育,凝聚普法工作合力;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建立国家机关普法责任年度报告制度,推动执法与普法深度融合。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依法加强监督,确保终身法治教育制度有序推进、取得实效,让法治精神伴随公民一生,为建设和谐稳定的法治社会提供有力保障。(作者单位:新疆师范大学政法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