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全面启动液化气钢瓶置换工作


■记者 柯小瑛 通讯员 茂健
  本报讯 为强化瓶装燃气全链条安全监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日联合发布《关于在全市开展液化气钢瓶置换工作的通告》,正式启动液化石油气瓶置换工作。此举旨在落实《广东省关于做好城镇燃气用户安全用气指导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进一步规范气瓶管理,保障市民用气安全。
  根据通告,各液化石油气充装经营企业仅可充装和配送本单位自有产权气瓶,不得擅自处理非自有气瓶。现有用户持有的个人产权瓶将由企业按协商价格回收,并转为企业管理。回收价格可参考市燃气行业协会最新发布的《茂名市气瓶残值折算标准》。该标准明确不同规格、使用年限气瓶的残值,如15公斤钢瓶1年内回收价为90元,报废瓶为20元,确保置换过程公开透明。
  用户置换气瓶后,企业需提供符合安全标准的企业自有气瓶,并收取统一押金,退瓶时按约定返还押金,因用户使用不当导致气瓶损毁的,需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同时,企业需与用户签订气瓶使用协议和供用气合同,并严格执行《广东省燃气管理条例》要求的实名制销售和用户档案管理,确保气瓶流向可追溯。
  为便于气瓶区分与管理,我市首次推行钢瓶护罩区域颜色标识制度。各区、县级市气瓶护罩颜色分别为:茂南橙、电白滨海蓝、信宜紫、高州绿、化州棕。这一举措将有效匹配瓶装燃气配送车辆边板底色,实现气瓶区域精准识别,助力市场监管和执法溯源。对违规充装非自有气瓶的企业,将依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依法查处,确保置换工作有序推进。
  此次气瓶置换工作通过产权统一、标识规范、溯源管理等多重措施,构建起气瓶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为我市燃气行业安全有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市民可关注属地燃气企业通知,积极配合置换与实名登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