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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发文支持境外机构投资者开展债券回购业务
新华社北京9月26日电(记者 吴雨、任军)26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局联合发布公告,支持可在中国债券市场开展债券现券交易的境外机构投资者开展债券回购业务。
债券回购是金融机构之间以债券为标的的短期资金融通行为,也是国际上应用最广泛的流动性管理工具之一。
记者了解到,公告发布后,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境外机构投资者均可参与债券回购业务,包括通过直接入市和“债券通”渠道入市的全部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外机构投资者开展债券回购业务,将采取国际市场通行做法,实现标的债券过户和可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