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露天矿生态公园保护管理条例》普法宣传走进金塘镇牙象村

多部门联合普法 共建生态公园


普法活动吸引了众多市民前来咨询。通讯员 李美仪 摄

记者 周燕红 通讯员 李美仪
  本报讯日前,茂名市露天矿生态公园管理处在金塘镇牙象村党群服务中心举办了《茂名市露天矿生态公园保护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现场普法宣传活动。活动通过政策宣讲、法律咨询、资料发放等形式,向村民普及生态保护知识,增强公众法治意识,推动公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落地见效。
  活动现场,茂名市露天矿生态公园管理处联合茂南区司法局(区普法办)、金塘镇政府、市自然资源局茂南分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茂南分局等多个部门,共同为村民解读《条例》的具体内容。各部门工作人员通过悬挂宣传标语、发放条例手册、设立咨询台等方式,向村民详细讲解生态保护的重要性以及违反条例的法律后果,重点宣传了区委、区政府关于“违必清、执必严”的整治原则和专项行动要求。
  露天矿生态公园管理处负责人表示,本次《条例》普法宣传活动有效提升了村民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增强了法治观念。通过普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引导村民自觉遵守,主动参与生态保护工作,积极配合专项整治行动。
  茂南区副区长杨海璇强调,露天矿生态公园的建设是我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举措,凝聚着历届党委政府和全市人民的心血和汗水,现在成为了全市人民悠闲好去处。因此守护好露天矿生态公园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相关属地镇(街)党委政府及露天矿生态公园管理处要严格落实市、区两级党委政府部署,依法推进专项整治行动,同时加强《露天矿生态公园管理条例》宣传解读,确保条例内容深入人心,专项行动取得扎实成效。
  此次普法宣传活动不仅增强了村民的法治观念和环保意识,也为露天矿生态公园的长期保护奠定了群众基础。茂名市露天矿生态公园管理处将继续按照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联合公馆镇、新坡镇、山阁镇、露天矿街道等相关街镇加大宣传和执法力度,推动《条例》贯彻实施,确保专项行动目标达成,努力打造生态优美、管理规范的绿色公园,为市民提供更优质的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