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茂说法

暑假出行,安全第一!

——给师生家长的交通安全警示


电话:0668-2282302 18806698518


亲爱的同学们、家长们:
  盛夏已至,暑假是放松身心、探索世界的美好时光。然而,户外活动、旅行探亲、社会实践增多,也意味着道路交通环境更为复杂。作为处理过多起交通事故案件的律师,在此必须提醒大家:暑假是学生群体交通事故的高发期,请时刻将交通安全牢记心间!

  一、步行安全:警惕“鬼探头”,不做“低头族”
  切勿“鬼探头”式横穿马路,尤其在公交站、绿化带、路口等视线受阻处。过马路务必走人行横道(斑马线),严格遵守“红灯停、绿灯行”。走路时看手机、听音乐或玩游戏极易分心引发事故,过马路请放下手机,确认安全再通行。学龄前儿童外出,务必由家长或成年人全程陪同并牵好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学龄前儿童在道路上通行,须由其监护人、委托人或负有管理保护职责的人带领。

  二、骑行安全:守规戴盔,各行其道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未满12周岁不得骑自行车上路,未满16周岁不得骑电动自行车上路。符合年龄的同学,骑车前务必检查刹车、车铃是否完好。骑行电动自行车必须佩戴符合标准的头盔并系牢卡扣,自行车骑行也强烈建议佩戴。务必在非机动车道内骑行;无非机动车道的,靠车行道右侧行驶。严禁逆行、闯红灯、在机动车道穿行或与机动车抢道。

  三、乘车安全:系牢安全带,拒乘隐患车
  乘坐私家车、出租车或长途客车,上车第一要务就是系好安全带——无论前排后排,它都能在撞击中最大程度保护你。切勿将头、手或身体任何部位伸出窗外,避免剐蹭危险。拒乘超员、超载、无牌无证、非法营运及车况破旧等存在严重隐患的车辆。下车时务必先观察后方来车(特别是非机动车),确认安全后再开门下车,严防“开门杀”。

  四、特别警示:未成年人驾驶机动车属违法
  《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严禁驾驶任何机动车!未成年人身心未成熟,缺乏驾驶技能和应急能力,驾车无异于将自己与他人置于险境。此行为不仅违法,一旦发生事故,法律责任极其严重,家庭经济赔偿负担也将极其沉重。家长务必保管好车钥匙,严禁纵容此类危险行为。
  生命没有重播键。愿同学们拥抱阳光假期,安全出行每一步!
  (刘沛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