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养媳”的封建阴影


王崇宁
  “童养媳”——这个在历史课本中才能看到的封建陋习,曾在新中国成立二十多年后,还险些在我身上重演。
  我出生在池洞镇六定村旺同坑自然村,这里是六定村最偏远的村落。在人民公社时期,村里的常住人口就有200多人,都是同宗同源的王姓族人。这个小盆地,绿树成荫,群山环抱,村口仅有一条蜿蜒曲折的山岭与外界相连。至于经济条件稍好些的家庭,购买了自行车代步,也只能寄放在岭脚的好心人家中。
  孩子上学更为艰苦,天未亮就怀揣一小捆干柴和二三两米,赤着脚走下约2.5公里的陡峭石阶山岭,然后再在平缓的村庄中穿梭约1.5公里才能到达六定小学。春夏时节尚可,而到了寒冬的腊月,常常是摸黑前行,不知多少次被踢破脚趾,鲜血淋漓地跳到学校上课。上午放学后,就在学校的一个角落里自行打水生火,用砖块垒起简易的小灶煲粥充饥。当遇雨天,宁可淋湿衣衫也要护住柴米,那是孩子们中午果腹的唯一保障。然而正是这样的恶劣环境,我母亲才萌发帮我找“童养媳”的念头。
  记得在1974年冬天的一个傍晚,11岁的我跟着母亲翻过山岭,来到邻镇一户人家中做客。晚饭后,母亲执意要留宿,这让我感到很困惑,明明离家不足三公里呀。更为奇怪的是,一个约七八岁的小女孩怯生生地用个木桶打来一些热水,并送来一对木屐,叫我自行加兑冷水,在开放的大天井中冲凉。我感觉到害羞,可又无奈,就用木桶挡住前面,蹲下身子匆匆洗完,连站起来擦干身躯都不敢,蜷缩着带着水珠穿回了衣服。
  客厅里,大人们的谈话揭开了谜底。这个女孩叫小丽,她5岁丧父,母亲改嫁,被亲戚收养。年龄已达8岁多的她,十分渴望能与其他孩子那样高高兴兴地入学读书,却因亲戚的家境贫困无法如愿。“这孩子很精灵,勤快懂事,不但肯做家务和帮干农活,还把耕牛养得很壮实,只是……”收养她的伯伯叹息道。我母亲仔细打量着小丽,说:“五官清秀,面相善良,身体结实,是做工的好苗子,不错不错。”年幼的我不知轻重,插嘴道:“现在是新社会,适龄儿童必须入学读书!”话音未落,倚在门边的小丽突然抬起头,那双渴望的大眼睛直直地望向我,水灵灵的眼眶中盛满了期盼。
  第二天清晨,母亲提着小丽的旧帆布包说要带她回家。可当我听到母亲说“以后她就是你的人了”这句话时,瞬间五雷轰顶,四年级的书本里不正是讲旧社会的童养媳制度,严重侵害了女性的婚姻自主权么?这令我十分震怒,随之大声吼道:“这是犯法的!”
  我恨恨地摔掉行李,拽着母亲头也不回地离开了,身后只留下小丽“我要读书”渐远的哭喊声。
  在回家的山路上,母亲道出了忧虑:“山区娶亲难,就怕将来你会打光棍。”我坚定地说:“妈,请放心,我会专心读书,用知识来改变命运。”母亲听后满意地笑了起来。
  在新中国,新社会,童养媳制度的封建陋习早已被文明法治肃清。随着岁月流逝,“童养媳”已成为历史名词,但小丽那双渴望读书的大眼睛一直铭烙在我心里,时刻在提醒着我:要致富,先修路,还必须打通思想的桎梏。后在2003年,我借着省里扶持乡村公路建设的东风,带领乡亲们捐款献地,出工出力,修通了一条6米宽的水泥硬底化村道,环村而过,形成一条跨镇的乡村大公路路网。如今,孩子们读书再不用翻山越岭,大车小车载着他们奔向理想的未来。
  后来听说,在好心人的大力支持下,小丽终于走进了课堂。这个差点被封建陋习吞噬的女孩,通过勤奋努力,逐步发展成为一名光荣的人民教师,正用知识改变着更多孩子的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