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公开道歉承诺书


  2025年1月10日,我公司在茂名高新区西南片区二号路298号从事岩棉生产过程,出现生产废气甲醛超标排放的违法行为,此行为违反了《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的禁止性规定,对环境造成了不良影响。原因是此阶段时间我厂正在进行新技改项目中的环保治理设备改造安装,需要配合设备厂家在生产过程中调试排气风机造成排放波动,事后我公司立即进行全力整改,建造了一套环保设备,效果得到了显著的改善。对于本次事件,我公司及法定代表人仍深感愧疚,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认定的违法事实没有异议,诚恳接受和执行环保行政处罚决定,在此就本公司的违法行为向社会诚恳作出公开道歉,郑重作出如下承诺:
  一、今后将严格遵守各项环保法律法规,履行企业环保法定义务,主动执行环保处罚决定,收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处罚决定书后及时于15日内缴交罚款;
  二、公司自上而下全面落实环保主体责任制,高标准实行规范化环境管理,确保不再出现环境违法行为;
  三、履行好企业环保责任,做到守法经营,做保护环境的良心企业。
  以上承诺请全社会监督!
  广东恒生石化实业有限公司
  2025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