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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的思考
邓昆宁
近日,广东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助力“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的意见》,就深入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提出了科学意见、作出了全面部署。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是破解土地资源瓶颈、优化国土空间布局、促进城乡融合发展的重要举措,对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百千万工程”具有重要意义。我们要以《意见》出台为契机,加快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不断提高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空间支撑和要素保障能力。
作为省级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县域试点,茂名高州的全域综合土地整治工作已经初见成效。镇江镇万亩方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首次奏响丰收赞歌,“F+EPC+O”模式极大增强社会投资者的信心,“林耕置换”等政策利好不断叠加,为推动农业产业化进程,弥补工业发展短板,优化城市布局,满足多元发展需求奠定了坚实基础。但与《意见》提出的目标相比,与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需要相比,高州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仍面临人手短缺、部门协同效率不高、社会资本投资保障不足等困难。只有靶向施策,破除障碍,才能达到加快推进全域综合土地整治工作的目的。
成立工作专班,合力推动工作。针对当前存在的专业力量不足、部门协作不畅、推进效能偏低等问题,可建立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专班,由分管市领导担任组长,自然资源、农业农村、财政、生态环保等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打破部门壁垒。专班下设综合协调、项目推进、招商引资、督导考核等工作组,从各部门抽调业务骨干集中办公,确保人员专职化、实体化运作。制定权责清单,明确职责分工,自然资源局负责技术指导与指标管控,招商部门牵头社会资本引入,镇街落实属地实施责任,形成“专班统筹-部门协同-镇街落实”的矩阵式管理体系。定期召开专班会议,实现各工作小组之间信息共享,提高工作合力。
创新整治模式,释放综合效益。搭建资源整合平台,参考四川成都农村产权交易所的相关做法,成立土地整治开发运营公司,统筹实施指标收储、项目包装和资本运作。深化利益联结,可推广“指标收益预分配”模式,允许社会资本提前锁定30%土地指标交易收益作为启动资金,探索实行“整治+产业”融合开发,为连片整治区域配置部分经营性用地指标。拓展价值实现路径,通过市场化机制激活土地、生态、资本等要素,如开展生态产品价值核算,探索碳汇增量交易与土地整治捆绑实施,实现整治效益从单一土地指标向经济、生态、社会综合效益跃升。
秉持用户思维,加大招商力度。加快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需将招商引资的“用户思维”贯穿工作全程。一方面,要选取典型示范项目,抓紧跟踪评估,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展示项目成果和效益,形成示范带动效应,提高社会投资者对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的认可度,吸引更多社会资本参与到项目中来。另一方面,转变“挂牌等客”的传统模式,建立“产业链招商+定制化服务”新机制,组建项目研判团队,对拟推出的整治项目包进行价值评估,基于评估结果制定招商计划,重点面向央企国企、行业龙头等主体开展敲门招商。
提高服务质量,保障投资权益。目前,提高社会资本的投资信心是加快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社会资本注重的是收益,担心的是风险,我们要以此为基点,构建全链条服务保障体系。在项目策划阶段,推行“定制化”打包开发。建立项目储备库动态更新机制,定期发布投资机会清单。针对不同投资主体需求,灵活组合生态修复、产业导入、文旅开发等模块,形成“基础包+拓展包”产品体系。例如,对国企平台可配置长期运营类项目,对民营企业侧重短期收益型项目,设置3-5年弹性开发周期,允许分期实施、滚动开发。在项目落地阶段,打造“五个一”服务体系。即一个项目对应一套服务专班、一份流程图解、一张进度清单、一项考核机制、一个监督平台。实现项目进度可视化,实时监控投资完成率和问题处置率,确保项目按期推进。在运营保障阶段,组建由法律、金融、技术专家组成的智囊团,提供常态化咨询服务,制定标准化的管理制度,涵盖合同履约、收益分配、纠纷调解等全流程,消除社会投资者的后顾之忧。
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既是推动“百千万工程”加力提速、全面突破的重要抓手,也是不断优化生产、生活、生态空间格局,促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双向流动,充分激发县镇村发展活力的必然要求。我们相信,随着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的持续深入推进,茂名经济社会将迎来更广阔的发展空间,焕发更强劲的发展活力。(作者单位:高州市委党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