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公开道歉承诺书


  2024年11月,我公司在高州市金山街道板桥村委会长山村田螺岭叶基华屋(住所申报)从事汽车环保检测过程中,对22辆无法读取OBD的车辆使用外置连接器,使其通过了OBD检测,涉嫌了虚假排放检验报告的违法行为,此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对社会造成了不良影响。此违法行为的原因在于检测人员环保意识不够高,对相关法律规定不了解。事后我站全力整改:(1)对涉事车辆重新召回检测;(2)加强人员培训学习;(3)对涉事人员进行调岗并处罚一个季度的绩效。对于本次事件,我公司及法定代表人仍深感愧疚,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认定的违法事实没有异议,诚恳接受和执行环保行政处罚决定,在此就本公司的违法行为向社会诚恳作出公开道歉,郑重作出如下承诺:
  一、今后将严格遵守各项环保法律法规,履行企业环保法定义务,主动执行环保处罚决定,收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处罚决定书后及时于15日内缴交罚款;二、公司自上而下全面落实环保主体责任制,高标准实行规范化环境管理,确保不再出现环境违法行为;三、在今后生产经营中,我公司一定严格遵守环保法律法规,认真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和要求,全面加强环境安全管理,自觉承担起企业应有的环保责任和义务。
  以上承诺请全社会监督!

高州市金佳汽车检测有限公司
2025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