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正亚科技有限公司环保公开道歉承诺书
2024年6月3日至7月25日期间,我公司在茂名市七迳镇尼乔上岭连茂名市正亚科技有限公司机动车检测站对机动车进行尾气检测时,在车辆排放明显黑烟尾气以及采样管插入深度不足的情况下,仍出具了检验合格报告;出现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此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四条第一款和《广东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十八条的禁止性规定,对环境造成了不良影响。出现此违法行为的原因在于我们法律意识薄弱,未能要求员工按相关规定进行检测。事后我公司全力整改,组织全体员工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按照相关规范进行机动车检测。同时,我们要求车主对车辆进行维修消除黑烟,并召回重新检测,达到了召回车辆100%合格通过,消除对大气的污染,减少对社会的不良影响效果。对于本次事件,我公司及法定代表人仍深感愧疚,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认定的违法事实没有异议,诚恳接受和执行环保行政处罚决定,在此就本公司的违法行为向社会诚恳作出公开道歉,郑重作出如下承诺:
一、今后将严格遵守各项环保法律法规,履行企业环保法定义务,主动执行环保处罚决定,收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处罚决定书后及时于15日内缴交罚款;
二、公司自上而下全面落实环保主体责任制,高标准实行规范化环境管理,确保不再出现环境违法行为;
三、履行好企业环保责任,做到守法经营,做保护环境的良心企业。
以上承诺请全社会监督!
茂名市正亚科技有限公司
2025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