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再次敦促迁坟的公告


  为加快推进高州市镇江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稳妥有序推进耕地恢复工作,2024年5月23日,我镇已发布迁坟公告,要求将高州市镇江镇水郁村委会辖区范围内的坟墓进行迁移。现再次公告,凡水郁村委会辖区范围内的坟墓均需迁移,请坟主亲属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天内(2025年4月11日前),凭坟墓插放的标签、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村委会证明到高州市镇江镇人民政府公共服务办公室(镇党群服务中心一楼)办理迁坟手续,并自行迁移。逾期不迁移的,按无主坟处理,由此而引发的一切后果,由坟主亲属自行承担。
  联系电话:0668-6310220。
  特此公告。
  高州市镇江镇人民政府
  2025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