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志愿精神赋能文明创建

王平生(电白)
每年的12月5日被定为国际志愿者日。我市是粤西地区首个成立青年志愿者行动指导中心的地级市。目前,我市拥有志愿者超过15万人,志愿者协会50余家,志愿服务队300多支,并创新性地成立了志愿者艺术团、文学社、讲师团等,在扶贫济困、抗洪救灾、公益活动、爱心行动及志愿文化传播等领域开展了众多富有成效的志愿服务。
志愿者活动是人类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它以无私奉献为基石,搭建起人与人之间相互关爱、相互帮助的桥梁。在近年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巩固国家卫生城市等活动中,志愿者们身着醒目的马甲,活跃在大街小巷,或搀扶老人过马路,或为游客指引方向,或清扫环境卫生,或义务指挥交通。这些看似细微的举动,如同涓涓细流,汇聚成温暖的力量,流淌在社会的每一个角落,让人们深切感受到社会的温情与善意。每一次微笑、每一次援手,都是文明的传递,无形中提升了社会的道德水准,推动着社会向更加文明、和谐的方向发展。
志愿者的义务行动是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润滑剂”。在多元化的社会发展中,不同群体间难免会产生各种矛盾。志愿者们以中立、友善的态度介入,通过组织各类公益活动、社区服务等,促进了不同群体、不同年龄段人群间的交流与理解。例如,在关爱留守儿童和孤寡老人的项目中,志愿者们为这些缺乏关爱与陪伴的特殊群体送去了温暖与希望,让他们感受到社会大家庭的温暖,有效减少了因孤独无助而产生的社会问题。这种跨越年龄、阶层的关爱与互助,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促进了社会关系的和谐,为构建稳定的社会环境奠定了坚实基础。
参与志愿者活动是个人实现自我成长与价值提升的宝贵经历。在志愿服务过程中,志愿者们不仅能够锻炼自己的沟通能力、组织能力和团队协作能力,更能培养出关爱他人、勇于担当的情怀。当看到自己的付出能为他人带来帮助,为社会带来积极变化时,那种由衷的成就感和满足感是无法言喻的。这种精神上的富足,将激励更多人投身志愿服务,不断完善自我,追求更高的人生价值。
志愿者服务活动也是弘扬正能量、传承美德的生动实践。从“雷锋精神”到“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一代又一代志愿者们用实际行动诠释了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并将其发扬光大。他们的事迹感染着身边的每一个人,尤其是青少年。通过参与志愿服务,青少年们能够在实践中深刻体会到道德的力量,从而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志愿精神在青少年心中播下了文明帮扶互助的种子,激励着他们成长为有责任感、有担当的新时代青年。
以志愿之光,照亮人间美好生活。在这个充满机遇与挑战的新时代,让我们积极投身于志愿服务活动,用志愿力量汇聚成磅礴的时代洪流,共同创造更加和谐文明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