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回审判是一堂生动的普法课


罗本森(信宜)
  据茂名日报社全媒体报道,信宜市人民法院在该市钱排镇西垌村委会进行巡回审判,对李某等人涉嫌犯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一案进行公开 开庭并当庭宣判。当地村民代表等60余人旁听了庭审。三名被告人因挖采国家二级保护植物野生金线莲,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或拘役三个月,并处以罚金。
  钱排镇西垌村地处云开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范围内,许多村民都不知道这里的野生植物金线莲被列为国家二级保护植物,李某上网看视频得知金线莲的药用价值较高后,相约三人爬上云开山保护区的元珠山,共计采挖金线莲500多株,被护林员当场查获。
  从案例可见,当前农村的普法工作还不够到位,尤其是边远山区是个短板,文化不高的农民知法程度较低,在日常生活中很容易触法。很多山区群众对危害野生植物的犯罪是不清楚的,对新列入国家重点保护范围的这些草药不了解,还停留在以前的老观念。因此,普法宣传要深入实际,到基层,到山区,与群众面对面地宣传,对保护物种的生物名称、生态特征、地域分布、保护级别作详细介绍。采摘受保护植物会受到如何处罚等等,讲明讲透,真正做到家喻户晓,人人明白。信宜人民法院选择在发生地进行巡回审判,这是普法教育,服务群众的重要举措之一。通过此类活动,不仅让群众在家门口即可见证法律的权威与公正,更是一次普法教育,实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治理一域”。构建“联动联创、共治共享”的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协同机制,为全面推进绿美生态建设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从案例可见,如果不学法、不知法、不守法,不在日常生活中严格遵守,就会吃大亏,付出高昂的代价。所以我们要进一步增强公民遵纪守法的意识,使知法、懂法、守法、用法蔚然成风。要严格规范自身的行为,始终谨记不越法律的红线,不超越法律的底线。同时要提醒广大群众,“环境有价、损害担责”,损害生态环境须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广大群众一定要提高生态环境保护意识,营造“保护环境,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自觉做生态环境的保护者、建设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