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甩锅”


图/文 陶小莫 杜燕盛
  据工人日报报道,有建筑公司将工程项目分包给劳务公司,不认机械操作手为自家员工;有运输公司把车辆承包给司机个人,“人随车走”,试图把劳动关系“撇”出去……当双方因劳动关系发生争议后,法院均认定双方构成劳动关系。业务外包、层层转包、车间转包……部分企业通过这些方式,试图淡化、模糊劳动关系,达到“甩锅”目的。这些“套路”实际是规避用工主体责任,玩这些障眼法,逾越了法律底线,侵犯了劳动者合法权益。
  企业应明白,这种“甩锅”行为无法躲避法律责任。劳动者为企业的发展付出了辛勤努力,企业就应当依法履行用工责任,签订劳动合同,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只有这样,才能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同时,劳动者也应增强法律意识,当遇到企业不合理要求时,勇敢拒绝并依法维护自身权益。